古人所说的胎教,是指在妊娠期间为有利于胎儿在母体内的生长发育而对母亲精神、饮食、生活起居等方面所采取的有利措施,以便使母子的身心都得到健康的发展。
古代胎教的内容主要包括六个方面:
(一)调情志
妊娠是女性生理的一个特殊过程,孕妇不仅生理上要发生一系列变化,心理上同样也会发生相应的反应,这种心理反应的集中体现就是孕妇的情绪,或称情志的变化,凡有孕之妇,宜情志舒畅,遇事乐观,喜、怒、悲、思皆可使气血失和而影响胎儿。祖国医学认为,胎借母气以生,呼吸相通,喜怒相应,若有所逆,即致子疾。《增补大生要旨》中说:“除恼怒,凡受胎后切不可打骂人,盖气调则胎安,气逆则胎病”。就是说:孕妇要消除恼怒,不要动不动就大动肝火,怒火中烧,这样就会导致气不顺,气不顺则胎不安,久之,则孕胎必受影响。《傅青主女科》中亦有“大怒小产”的论述。可见,孕妇的情志对胎儿具有直接影响,故孕妇宜情志舒畅,遇事乐观。
(二)忌房事
房事,是指夫妻的^*生活。虽然房事为受孕怀胎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但受孕之后,则房事必须节制。《产孕集》说:“怀孕之后,首忌交合,盖阴气动而外泄,则分其养孕之力,而扰其固孕之机,且火动于内,营血不安,神魂不密,形体劳乏,筋脉震惊,动而漏下,半产、难产、生子多疾。”怀孕以后,首先应禁房事,特别是在怀孕头3个月和7个月之后。怀孕早期,妊娠反应常常给孕妇带来许多不适,恶心、厌食、嗜睡、疲劳、自身及胎儿的营养常常供不应求,哪里还会有闲情逸志取房事之欢?7个月后,孕妇腹大身重,行动诸多不便,而且胎儿即将入盆,^*道变短,房事会刺激宫颈而引起宫缩,加之在房事中有可能将细菌带入孕妇体内,严重者会造成感染,因而这前、后两期,应忌房事。否则“分其养孕之力”,“扰其固孕之机”。“形体劳乏”,甚而造成流产、难产,“生子多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