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法诸边是正用,平等简法是论释,为四句义。无题本无名,饵人强立名,立名将作有,其物便为有,此有是人名,非是物自名。深观彼物体,实地本无名。何者?将言以言物,物处本无言,其物被人言,言处复无物。
有法无法有无法,非有法,非无法,非有无法。正性处之,实无所有。无时无有有,无法从何名?有时无无有,有法从何生?二法不同处,云何和合成?若有有无法,可许非有非无成。有无既也破,非有非无破。二法既也破,云何和合名?出诸名相而入真空,真空亦空而非无也。
法空不空,不空法不空,有法不有,不有法不有,空法豁尔,不可言其空,若言空者,还成有相;不空而有,有则有碍。
合法不合,不合法不合。合法常为一,一法未曾合;不合法常二,二法岂名合。
从一至二相因生,至二一灭相因灭。一物生法者,不假和合成;多物生法者,其法应多成。
言空之时若有有。有不名空;言空之时若无有,有无空亦无,云何得名空?言有亦如此,有无是相因,有有则有无,有无是相违;无时无有有,有无无亦无,前后是相随。前言有分别,后说无分别。在无分别时,有分别已谢,是则前谢后亦谢。有无相因生,有有无亦有,无有有亦有,此名横相因;各于有无中,是有是非有,是无是非无,此是竖相因。以上三法为三事,三事有分别。
开化说诸法,借四相待,相因生之;道之以归真,借四相违,相因以灭之。
先观思,睹缕等是;后存守,无处等是。
有异世间有,不随世有灭;空异世间空,异空能感应。为其有视故,不离于世间;以其不见故,不在于世间。
有视有不见,所以不得一;即视是不见,所以不得二。为我不是一,亦乃不是二。为不一二故,所
即有始有无,此是前后之有无;即有是于无,此是同时之有无。
心不缘根,天无氛秽。根不着境,地无(示夭)尘。心不住内谓之冥,身不住外谓之慧。
色非是色,假名为色。明知色既非空,亦得名空。无名强作名,名色亦名空,若也不假名,无名无色空,亦无无色空。若住无色空,是中还有受;无名强作名。是法还有受;有名强无名,是法亦有受。有受有生灭。故法无受者,想行识亦复如是。
色心非一故,所以心观色;色心非二故,实无能所观。无观即是观,观即是无观,定即乱,乱即定,不一不异。
心解脱即无心,无心则无知,谁当知脱者?心心知法,法处无心,法被心知,心处无法。二除即无增减,故知无观无法。无法则心生不知,无心则诸妄不起。一切各定,无复相须而因待者,故前念灭则后年生,前念不灭则后年不生。念既不生,则无有念。无年则无心无识,亦无有迷者觉者,是故行人当须识心。
法本由人起,法本由人灭,起灭自由人,法本无起灭。
因空以立义,此是即空有;因有以力义,此是即有空。
得一以生物,生竟不得一。虽复不得一,常在于一中。
元来有于眼,欲将观于色,眼中既有色,还不目见眼。
心常知不知,眼常见不见,云何两常中,而生两不常?此二为当一?为当异?答:不一亦不异,既不一异亦不常。断四可为生死,不可为正常。
眼色合,共生见;眼色离,共生灭。生是化生,灭是幻灭。既云生灭,如何证真不尔。但是显非是生,但是隐不是灭。以不生灭故,所以得证真人等。若也作幻见,真之与幻俱成幻;若也作真见,化之与真俱是真。诸法实相中,无幻亦无真。
道物一时生,物生始见道,将见见道物,道物逐见生,元来无有见,道物何尝生?
诸法先来有,不应因见生;诸法先来无,不因舍见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