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恒教授1949年毕业于国立上海医学院(现复旦大学医学院)。毕业后曾任职于华山医院、澄衷疗养院、上海市第一结核病防治医院、上海市结核病防治中心、上海市肺科医院。现为上海市肺科医院、上海市哮喘病防治所主任医师、教授。他从事肺科和结核病医疗、防治工作50余年,对肺部疾病的诊断、鉴别诊断及结核病的防治有着丰富的经验。日前,就结核病的防治问题,记者对陈教授进行了专访——
首先,陈教授介绍说:结核病是一种古老的疾病,早在公元3世纪以前,我国古代医书对此病便有记载,记有“累年积月,渐就顿滞,以至于死,死后复传旁人,乃至灭门”。1882年,德国科学家罗伯特·科赫在该类患者中发现了结核杆菌(下称结核菌),始确定结核病是由结核菌引起的一种疾病。由于在解剖中发现此类患者的肺部有一个个坚实的团块,摸上去似土豆或花生的块茎,由此将其称为“结核”,结核病的命名亦由此而来。建国前,由于贫困、天灾、战乱等原因,民不聊生,人们患了结核病无力就医,即使就医亦无有效的药物,致使结核病猖獗,患病率达4%~6%,而且多发于儿童和青少年,死亡率高居各类疾病之首。因此,民间有“十痨九死”之说,喻为“白色瘟疫”。建国后,党和政府关怀民众疾苦,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同时,积极开展结核病的防治工作,随着抗结核药物的不断问世,结核病逐渐得以控制。但由于结核病具有传染性、潜伏性、抗药性、顽固易发等特点,至今,仍然严重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因此,结核病仍然是临床上的一种常见病和多发病。通过最近的肺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估算,全国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有500万,其中150万为有传染性的肺结核患者,每年约有13万人死于结核病,平均年龄为55。2岁。经济不发达的中西部地区与经济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相比,病死率高出2倍;农村的患病率远高于城市,其中,肺外结核病还未计算在内。我国卫生部十分重视结核病的防治工作,已将结核病列为“乙类传染病”。
陈教授告诉记者:结核病的传染源就是痰内可检出结核菌的肺结核患者(简称“排菌肺结核患者”),排菌肺结核患者在咳嗽、打喷嚏、大声讲话及喧哗时,往往会喷射出大量飞沫,这些飞沫内多含有结核菌。大的飞沫在喷射出来之后即会下沉,而微小飞沫却可飘浮于静止的空气中20-30分钟。健康人如果将这些微小的含菌飞沫吸入呼吸道即可被传染。有资料显示,一个未经治疗的排菌的结核病患者在一年内可传染15-20个人,与其密切接触者被感染的几率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