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①对于有充血性心力衰竭危险因素的患者,包括缺血性心脏病、瓣膜性心脏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明确的肺部疾患者和其他水肿性疾病患者,应权衡利弊谨慎使用伊曲康唑,并在使用中严密监测充血性心力衰竭的症状和体征,一旦出现充血性心力衰竭,立即停止本品的治疗。
②用药过程中如持续有肝病的症状和体征出现,需立即停药并进行肝功能检查。由于严重肝毒性发生的可能,原有肝酶升高者、活动性肝病者,或接受过其他肝毒性药物者不宜应用本品,如必须应用本品,需严密监测肝功能变化。
③如治程中出现有周围神经病变.且与本品胶囊有关时,需停药。
④接受制酸剂者,应在服用本品后至少2h方可服用该类药物。
⑤应用本品胶囊时,宜与食物同服。
⑥伊曲康唑主要自肝脏代谢,肝硬化患者消除半衰期延长,需调整剂量。
⑦孕妇应避免使用该药。
⑧应用该药时应停止授乳。
⑨本品在小儿中应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未建立。
⑩肌酐清除率<30mg/min的患者不可使用伊曲康唑注射液。
【给药说明】应与食物同服,以增进药物吸收。
【制剂和规格】胶囊:0.1g(合资) 0.1g(国产)
【临床常规用量】
①皮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推荐治疗剂量为一日200mg,一次服,如上述剂量治疗后病情无明显改善,或病情进展,剂量应递增至一日300mg,最高剂量不超过一日400mg,超过一日200mg剂量时,均应分2次服。
②曲霉病,一日200~400mg。用于危及生命感染的患者时,应先予以负荷量,可给予口服胶囊,亦可静脉给药。静脉滴注给药:推荐剂量为先予该药一次200mg,一日2次,共4次,以后为一次200mg,一日1次。每次静脉滴注时间需大于1小时。口服胶囊:初予一次200mg,一日3次,共3日,作为负荷量,继之应用维持量,一日200mg,至少3个月,直至真菌感染的临床和实验室检查转阴,如疗程不足,可能导致感染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