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筛难为你了吗?
在产前检查中有两个同为“tang U”的名词,很多孕产妇会混淆这两个“糖(唐)筛”的概念。“糖筛”是指对准妈妈进行糖尿病的筛查,“唐筛”则是指对胎儿唐氏综合征的筛查。今天我们想与各位探讨的是第一个“糖筛”,有关“唐氏综合征”的筛查会在今后的专栏里进行讨论。
糖尿病与妊娠的关系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的是糖尿病和妊娠的关系,妊娠期合并糖尿病包括两种:一是指在怀孕前原有糖尿病的基础上合并的妊娠,亦被称为“糖尿病合并妊娠”,二是指“妊娠期糖尿病”(GDM.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即妊娠期首次发生或发现的糖尿病,这包含了一部分怀孕前已患有糖尿病但孕期首次被诊断出的患者。
近年来,由于饮食、生活习惯等原因,我国妊娠合并糖尿病发生率在逐年增加,妊娠糖尿病可能导致准妈妈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低血糖昏迷、电解质酸碱平衡紊乱;胎儿畸形、流产、早产、巨大儿、胎儿宫内窘迫,甚至胎死宫内等严重危害母儿生命安全的并发症。如果能及时进行孕期诊断和积极控制准妈妈血糖,母儿结局能得到明显改善:但是目前国内外妊娠期糖尿病(GDM)的诊断标准尚未统一,而且国内缺乏妊娠合并糖尿病的治疗规范,所以,目前妊娠合并糖尿病临床管理相对比较混乱,以至于妊娠合并糖尿病仍是导致围产儿出现合并症甚至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GDM诊断标准
目前国际上多采用2008年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sof Health,NIH)的高血糖与妊娠不良结局关系研究( HAPO)结果,作为GDM的诊断标准。而我国主要依据2009年中华医学会全国妊娠合并糖尿病协作组起草的《妊娠合并糖尿病临床诊断与治疗推荐指南(草案)》作为诊断参考。由于现推荐的妊娠期糖尿病筛查、诊断标准是基于美国的诊断标准而制定,缺乏基于循证医学的适合我国的诊断标准,所以,上海各家医院根据各自情况,对准妈妈糖尿病有筛查方法也不相同,主要的诊断方法有GCT筛查加OGTT诊断法、空腹血糖筛查加OGTT诊断法。
50g葡萄糖负荷试验(GCT)
a、50gGCT的时间:所有非糖尿病的准妈妈,在妊娠24~28周常规做50gGCT。具有下述GDM高危因素的准妈妈,首次孕期检查时,即应进行50gGCT检查;若GCT正常者,妊娠24周后重复行50gGCT检查。
b、GDM的高危因素如下:肥胖、糖尿病家族史、多囊卵巢综合征患者,孕早期空腹尿糖阳性、巨大儿分娩史、GDM史、无明显原因的多次自然流产史、胎儿畸形史、死胎史以及足月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分娩史等。
c、50gGCT的方法:前一日22:00点后禁食,当日空腹口服50g葡萄糖(溶于200mL水中,5min内服完),服糖1h(自开始服糖起)抽取静脉血(或微量末梢血糖)检查血糖。
d、GCT血糖异常值:以往规定正常值为<7.8mmol/L(140mg/dl),现有许多医院已将正常值定为<7.2mmol/L。
e、如为GCT异常(7.2-11.1mmol/L), 应进一步行75g或100g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 50gGCT/h血糖≥11.1mmol/L(200mg/dl)的准妈妈,应首先检查空腹血糖,空腹血糖>5.8mmol/L(105mg/dl).不必再做OGTT,直接诊断为GDM;空腹血糖正常者尽早做OG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