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了性病,能不能怀孕?性病会不会对胎儿产生什么影响?”
一:患了梅毒
危险评估:
*未经治疗的一、二期梅毒几乎100%传染给胎儿。
*未经治疗的晚期梅毒孕妇传染胎儿的可能性达30%.
*妊娠早、中期感染梅毒,可引起流产 、早产、死胎、死产或分娩先天梅毒儿。
*妊娠晚期感染梅毒,新生儿最可能为无症状感染,但也可能出现肝脾肿大及皮疹、黄疸等。
孕育对策:
*梅毒螺旋体可对胎儿产生严重的影响,故梅毒患者最好在经足量、规范的青霉素抗梅毒治疗,并随访2~3年达到治愈标准后再妊娠。
*近年国外学者发现,对妊娠期合并的梅毒患者虽经正规抗梅毒,仍有5%左右的胎儿可感染梅毒。因此,从优生优育 角度考虑,妊娠合并梅毒者,特别是患早期梅毒者最好终止妊娠,以免发生先天梅毒。
*对已经诊断为孕妇梅毒并不愿中止妊娠的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采用正规治疗方案,妊娠期初3个月及末3个月均需进行正规疗程治疗。
*对梅毒患者已娩的新生儿,即使无先天梅毒体征及血清阴性,也应在娩出后接受新生儿预防性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