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父母亲的遗传素质是优生的基础,那么,孕期保健则是优生的重要保证。受孕后,胚胎在母体内的发育是否良好,取决于母体的状况。因此,从妊娠早期开始至临产前,必须注意加以保护,特别是妊娠的头3个月更为重要。
一、孕妇的衣食住行
孕妇的衣服宜宽松、舒适、保暖,不要紧胸束腰,以免影响乳房发育和胎儿的生长。饮食多样,营养丰富。妊娠早期应克服妊娠反应,坚持进食,少量多餐,避免鱼腥和油腻。妊娠中后期,除增加各种营养素外,应多吃一些新鲜蔬菜和水果,饮食宜淡,这样可以预防便秘,减轻水肿。应适当控制脂肪和糖类食物,以免胎儿过胖,增加分娩困难。居住环境应清洁、安静、幽雅、通风良好,光线充足。避免噪音刺激。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节制性生活。行动谨慎小心,不要干重活,不要弯腰、转体、扭身,可适当地做一些轻活和散步,以增加体力。
二、妊娠“四忌”
(一)忌滥用药
1959~1962年,联邦德国、日本、英国等十几个国家,由于孕妇为克服妊娠反应而服用止吐剂“反应停”,相继出生了2,000多个没有四肢、缺耳、无眼、腭裂及多种内脏器官畸形的孩子,称为“海豹儿”。这就是震惊世界的“反应停事件”。从此,药物的致畸作用引起了人们的关注。目前发现许多种常用药物对胎儿有不同程度的损害。致畸作用明确的药物有:反应停,氨甲喋呤,链霉素,奎宁,庆大霉素,先锋霉素,四环素类,磺胺类,雌激素,考的松,强的松等。还有一些药物虽然致畸作用不肯定,但对胎儿有一定影响,如镇痛解热药(阿斯匹林等),抗过敏药(苯海拉明、扑尔敏等),抗癫痫药,抗甲状腺药,抗糖尿病药及镇静安眠药等。孕期因病必须用药时,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切不可盲目滥用。
(二)忌射线照射
大量研究资料表明,各种放射线能够引起染色体畸变或基因突变,导致胎儿发生畸形,患白血病、恶性肿瘤和死胎。而且越是早期胚胎,这种危害越严重。因此,孕妇应避免射线照射。如果因某种原因一旦接触了放射线,应根据身线的剂量、照射的部位及时间,酌情处理。必要时要对胎儿做“产前诊断”,以定弃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