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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生相克,如下食物不可同吃

2011-04-24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1015 得宝网

  61、蜗牛:忌蝎子。

  62、田螺:忌与香瓜、木耳、蛤蚧、冰糖同食;忌与四环素同用。

  63、鲶鱼:不宜与牛肝同食;忌用牛、羊油煎炸;不可与荆芥同用。

  64、鳝鱼:忌狗血、狗肉,同食助热动风;忌荆芥,同食令人吐血;青色鳝鱼有毒,黄色无毒。有毒鳝鱼一次吃250克,可致死。

  65、海鳗鱼:不宜与白果、甘草同食。

  66、青鱼:忌用牛、羊油煎炸;不可与荆芥、白术、苍术同食。

  67、牡蛎肉:不宜与糖同食。

  68、枣:不可与海鲜同食,否则令人腰腹疼痛;不可与葱同食,否则令人脏腑不合,头胀。

  69、苹果:不宜与海味同食(海味与含有鞣酸的水果同吃,则易引起腹痛、恶心、呕吐等)。

  70、鸭梨:忌鹅肉、蟹;忌多吃;忌与油腻、冷热之物杂食。

  71、桔子:忌与萝卜同食,同食诱发甲状腺肿;忌与牛奶、蟹、蛤同食。

  72、山楂、石榴、木瓜、葡萄:不宜与海鲜类、鱼类同食;服人参者忌用;忌铁器;忌和四环素同吃。

  73、桃子:不宜与鳖肉、龟肉同食。

  74、香蕉:不宜与白薯同食。

  75、柿子:忌与蟹、水獭肉同食,同食腹痛、大泻;忌与红薯、酒同食。

  76、杨梅:忌生葱;不宜与羊肛,鳗鱼同食。

  77、杏:忌与小米同食,否则令人呕泻。

  78、芒果:忌与大蒜等辛物同食。

  79、银杏(白果):严禁多吃,婴儿吃10颗左右可致命,三、五岁小儿吃30~40颗可致命;不可与鱼同吃,同食则产生不利于人体的生化反应,小儿尤忌。

  80、柑子:忌与蟹同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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