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女性抢劫犯罪的心理特征。
近年来,女性单独抢劫和共同抢劫的案件相继发生。女性在单独实施抢劫时,因体力和个性原因,多采用色情勾引的手段与被害人接近,采用麻醉方法,待被害人昏睡后抢去财产,反映出这类女性犯罪狡诈的心理特征。但是,实施共同抢劫犯罪的女性却具有不同的心理特征,一再由男性出面抢劫,反映出这类女性犯罪依附、别动心理特征。而另一些女性犯罪表现出“男性化”的心理特征,反映出这种女性主动、顽固、冷酷、冲动的心理特征。
2、财物型女性犯罪的心理特征。
女性财物型犯罪多以盗窃、诈骗和贪污为主。这类女性犯罪的情感依附特征明显,一方面表现为容易受人教唆、引诱、胁从参与犯罪活动;另一方面表现为容易偏重感情而不顾后果,为了表明自己对爱的人的钟情而实施犯罪。一般来说,这类女性意志薄弱,易受暗示,也易在感情支配下丧失理智和明辨是非的能力。
3、婚姻家庭型女性犯罪的心理特征。

婚姻家庭型女性犯罪以重婚和虐待犯罪为主。在我过,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很大变化,同时也有一些不良思想对人们产生着影响。在我国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出现了一些已婚女性与“情人”发展到婚外感情的现象,但城市女性一般具有基本的法律常识,在未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一般不会出现重婚罪。但是,在我国农村和一些经济发展落后的地区,女性发生重婚罪的案件则有时出现。重婚犯罪女性的心理活动复杂,但是她们具有一般明显的逆反心理,并具有家庭责任感缺乏、感情冲动、情感依附、渴望被爱的心理特征。在受虐待犯罪中,犯罪女性与被害人之间具有一定的抚养、扶养或赡养关系,而且共同生活在一起。这类女性犯罪通常具有粗暴、刁钻、冷漠、缺乏同情心、自制力较差的心理特点。
4、女性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心理特征。
近几年来,司法机关严厉惩处了一批拐卖妇女儿童的罪犯,但此类犯罪还时有发生。近来,参与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女性有所增加,而且有的犯罪女性本身曾是被拐卖的受害者。这类女性犯罪的行为特征可以看出,她们实施犯罪居于狡诈、贪婪、冷酷、侥幸的心理特点,同时缺独立性,对犯罪男性具有显著依附性。有的女性犯罪则具有胆怯、盲从的心理特征。而那些在犯罪以前曾是受害者的女性和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女性,则表现出犯罪动机形成的被动性特点。
5、毁誉型女性犯罪的心理特征。
毁誉型犯罪以侮辱、诽谤犯罪为主。
我过法律不仅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人身自由等权利,而且维护公民的人格、名誉权。女性从萌发犯罪心理到产生犯罪行为,其间是一个犯罪心理不断深化的过程,当她们把这种嫉妒心理的反感情绪集中在某个人身上时,就会由于嫉妒发展到仇恨,从心理变化上意味着逐渐地转化为犯意,当诱因出现时,很容易导致毁誉激情的爆发,产生必致对方身败名裂的决心,实施侮辱或诽谤犯罪。她们在作案后嫉妒情绪得到缓解,多会产生懊悔之意,感到不偿失。
6、女性性犯罪的心理特征
女性性犯罪是以淫乱和性侵权为主要特征和手段的犯罪,包括聚众淫乱、严重性病患者卖淫、帮助强奸等,是依照刑法规定受刑罚的行为。女性进行性犯罪的原因很多,由于年龄、经历、文化、社会角色的不同,其产生性犯罪的原因也各不相同。这类女性道德水平低下,法制观念很淡薄,具有性心理异常,对同性缺乏同情心,情绪易冲动,自制力差,易受暗示和教唆的心理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