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犯罪的一般心理特点
1、特有的非社会画认知系统。
犯罪女性由于主观和客观方面的原因,使其认知不能按正常顺序递进地、有层次地有低级到高级水平发展,形成了非正常的认知发展过程。由于她们形成的社会认知系统薄弱,使她们不能正确地评价事物,凡事都以自己的低级需要和直接经验为标准,很容易被小恩小惠所诱惑。
2、本能的感情用事。
犯罪女性受社会环境中不良因素影响,没有形成如理智感、道德感、美感的高级情感。她们在情感方面通常感情用事,当感情和理智发生矛盾时,理智不能控制感情,使行为完全受感情左右,导致犯罪。
3、两级分化的意志特征。
犯罪女性的意志建立在低级的动机水平上,其意志的动力特点表现为冲动性、激情性、偏激性、无批判性等。犯罪女性的意志能量有极大的两极性。在实施犯罪过程中,由于她们认识上的狭隘性和行为上的情绪性特点,意志行为受情绪支配,表现出顽固而执幼的意志特征,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4、犯罪女性的个性特征

(1)强烈的生理性需要。
犯罪女性需要的共同特征是对高级社会需要十分微弱,对低级的生理需要相当强烈。社会性需要不能制约和调节生理性需要,追求生理性需要的满足是她们违法犯罪的内在动力。
(2)消极的性格特征。
性格是人对客观现实的隐固态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惯常的行为方式的心理特征。性格是一个人的个性中最重要、最显著的心理特征。犯罪女性的性格具有明显的个性差异,但一般都具有消极性,不良的性格特征。
(3)犯罪动机的被动性。
尽管女性犯罪具有追求生理性需要满足的内在动力和消极的性格特征,但从女性犯罪心理发生、发展的过程可以看出,她们大多表现出犯罪动机形成的被动性。
不同类型女性犯罪的心理特征
1、暴力型女性犯罪的心理特征
(1)女性杀人、伤害犯罪的心理特点。
司法实践中,引起女性杀人、伤害犯罪的原因很复杂,但多数与奸情、虐待、失恋或嫉妒有关。奸情是引起女性杀人或伤害的重要原因之一。这类犯罪女性不仅具有感情丰富细腻、猜疑、无同情心和情绪易冲动的心理特征。她们在实施犯罪行为时,表现出明显的依附性和冷酷性,多同奸夫一起作案,手段通常极其残忍。因失恋或不堪忍受丈夫虐待而实施杀人或伤害犯罪的女性,则一般情感丰富,细腻专一,她们对恋人的挑剔和丈夫的虐待逆来顺受,希望能用自己的忍让来换来恋人的回心转意或丈夫的怜爱。她们情感由爱转恨,长期忍耐到达极限时,可因细小诱因导致杀人或伤害激情的爆发,作案时常就地取材、行动果断,作案后常表现出感情麻木,无悔恨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