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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要当心妊娠合并肺结核

2011-01-03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172 得宝网

核心提示:专家提醒 孕妇长期低热应警惕 为了减少的发生,陈敦金建议,女性在怀孕之前一定要彻底治疗传染?

  专家提醒

  孕妇长期低热应警惕

  为了减少肺结核的发生,陈敦金建议,女性在怀孕之前一定要彻底治疗传染病。原发性肺结核感染后遗留的病兆,在怀孕期抵抗力下降时,可能重新感染,因此,在怀孕前要确保原有肺结核已经“断尾”。所有来自肺结核高危地区的女性,都应在怀孕开始就通过结核菌素试验进行结核的筛查。

  而孕妇假如出现长期的低热、轻咳、出汗、心跳快、食欲差等,应警惕是否为肺结核,尽快到医院排查。

  妊娠合并肺结核Q&A

  问题1:

  怀孕之后发现了肺结核,该不该继续把孩子生下?继续怀孕的话,会否将结核病菌传给宝宝呢?

  答:这个问题要分两种情况,如果是病灶严重的活动性结核,如血行播散型肺结核,继续怀孕的话胎儿机会很大,对孕妇也有较高风险,一般要终止妊娠;但轻症的肺结核孕妇则可以继续怀孕。具体要经过医院专家详细诊断后给出决定。

  陈敦金说,先天性的结核病非常罕见,虽然母亲怀孕期间有结核病,但绝少会通过胎盘传给胎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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