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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要当心妊娠合并肺结核

2011-01-03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172 得宝网

  问题2:

  肺结核孕妇需要进行药物治疗,这些药物对胎儿会否有毒害作用?

  答:陈敦金强调,放任结核病不管的危害,显然要比药物潜在毒性带来的弊处要大得多。现有数据显示,最常用的肺结核药物对妊娠是相对安全的。

  之前已有不少妊娠合并肺结核的患者,在怀孕期间肺结核得到彻底的治疗。目前,世界卫生组织以及国际抗结核肺病协会对于妊娠合并单纯结核的推荐治疗方案为:初始阶段即服用乙胺丁醇、吡嗪酰胺、利福平和异烟肼两个月,接着在维持阶段再服用利福平和异烟肼4个月(共6个月治疗方案)。

  使用异烟肼、吡嗪酰胺、乙胺丁醇或利福平治疗的产妇可以哺乳,这些药物在乳汁中的浓度很低,对新生儿基本没有毒性。但异烟肼会对肝造成损伤,因此,必须每月检查肝功能。此外,在肺结核常用药物中,链霉素是唯一一个妊娠期明确禁用的药物,因为,它可损害第八对颅神经——前庭听神经,导致新生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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