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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膳的配伍禁忌 哪些食物不能同食

2017-05-09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47 得宝网

核心提示:药膳的药物配伍禁忌,遵循中药本草学理论,一般参考“十八反”和“十九畏”.

药膳的药物配伍禁忌,遵循中药本草学理论,一般参考“十八反”和“十九畏”。“十八反”的具体内容是: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芨;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十九畏”的具体内容是:硫磺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赤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1.配伍禁忌

猪肉:反乌梅、桔梗、黄连;合苍术食,令人动风;合荞麦食,令人落毛发,患风病;合鸽肉、鲫鱼、黄豆食,令人滞气。

猪血:忌地黄、何首乌;合黄豆食,令人气滞。

猪心:忌吴茱萸。

猪肝:同荞麦、豆酱食,令人发痼疾;合鲤鱼肠子食,令人伤神;合鱼肉食,令人生痈疽。

羊肉:反半夏、菖蒲;忌铜、丹砂和醋。

狗肉:反商陆;忌杏仁。

鲫鱼:反厚朴;忌麦门冬、芥菜、猪肝。

鲤鱼:忌朱砂、狗肉。

龟肉:忌酒、果、苋菜。

鳝鱼:忌狗肉、狗血。

雀肉:忌白术、李子、猪肝。

鸭蛋:忌李子、桑椹子。

鳖肉:忌猪肉、兔肉、鸭肉、苋菜、鸡蛋。

以上中药与食物配伍禁忌。是古人的经验。值得重视。所以,在烹调药膳时,应当加以注意。至于这些中药与食物的配伍禁忌的科学道理,有待今后进一步研究。

2.服药食忌

服药食忌,也是根据古代医药学家的经验记载的。

元代饮膳太医忽思慧说:“但服药,不可多食生芫荽及蒜杂生菜,诸滑物肥猪肉、犬肉、油腻物、鱼脍腥 膻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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