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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膳的配伍禁忌 哪些食物不能同食

2017-05-09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47 得宝网

药食禁忌忌:

有白术勿食桃、李、雀肉、芫荽、蒜、青鱼等物。

有藜芦勿食腥肉。

有巴豆勿食芦笋、野猪肉。

有黄连、桔梗勿食猪肉。

有半夏、菖蒲勿食饴糖、羊肉。

有细辛勿食生菜。

有甘草勿食菘菜、海藻。

有牡丹勿食生芫荽。

有商陆勿食犬肉。

有常山勿食生葱、生菜。

有空青、朱砂勿食血(凡服药通忌血)。

有茯苓勿食醋。

有鳖甲勿食苋菜。

有天门冬勿食鲤肉。

3.食物忌食

面有臭气不可食。

生料色臭不可用。

饭锼不可食。

煮肉不变色不可食。

诸肉非宰杀者勿食。

诸肉臭败者不可食。

猪羊疫死者不可食。

羊肝有孔者不可食。

诸鸟自闭口者勿食。

虾不可多食,无须及腹下丹,煮之白者皆不可食。

诸肝青者不可食。

九月勿食犬肉,伤神。

诸果落地者不可食。

诸果虫伤者不可食。

莲子、白果不去心不可食。

磨菇勿多食,发病。

榆仁不可多食,令人瞑。

樱桃勿多食,令人发风。

葱不可多食,令人虚。

芫荽勿多食,令人多忘。

竹笋勿多食,令人发病。

木耳赤色者不可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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