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远视患者的处方原则
一般经验是用处方来缓解患者的主诉,即如果患者无症状而且未表现出调节集合的异常,则不需要给予戴镜只需进行随访观察;然而如果患者一旦有症状,就需要给予一定度数的镜片在远视矫正过程中,他们的年龄因素也很重要要。注意参考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调节逐渐降低,显性远视逐渐提高对于特定人群要采取特定的处方原则。
①刚出生到6岁
除非患儿表现出视力和双眼视功能的异常,抑制或学习成绩较差,否则显性远视即使达2D,3D都不需要矫正。
②6~20岁
如果症状确实可给予正镜片矫正但一般主张保守观察如果都给予全矫,会由于习惯性的调节而出现视物模糊。由于年龄轻调节相对较强,正镜度数应做较大减量以利于适应。

③内斜
全矫,有可能需要附加度数。
④外斜
给予部分矫正以减少继发外斜的因素。

(2)睫状肌麻痹验光
当雾视或其他方法都不能控制调节时,可以进行睫状肌麻痹与近视不同,远视患者可以通过自己的调节来部分代偿屈光不正,睫状肌麻痹验光常用于处理有配合困难的远视患者智障患者,注意力不能集中的儿童,年轻的远视患者以及癔症患者。“湿性”验光就是指在睫状肌麻痹状况下的验光;而“干性”验光就是无睫状肌麻痹状况下的常规验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