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比赛队
(-)一个队最多可有八名队员(上场5人),一名教练员(可兼队员),一名领队。
(二)只有登记在记分表上的队员可以参加比赛,场上队长应在上衣胸前有一明显标志。
(三)当队长被换下场时,教练员或原队长应指定另一队负责担任场上队长。
四、教练员和队员
(-)教练员和队员应了解遵守规则,以良好的体育道德作风服从裁判员的判定。如有疑问只有场上队长可向裁判员请示解释,教练员不得对判定提出异议或要求解释。
(二)教练员和队员必须尊重裁判和对方队员。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裁判员的判断。不得以任何行动和表现去拖延死球时间或被认为有意延误比赛。
(三)比赛结束时双方队长须在记分表上签字,承认比赛结果。

气排球比赛规则 气排球比赛场地介绍
五、场区的选择与交换及比赛中断
(-)第一局和第三局(决胜局)比赛前,由第一裁判员召集双方队长抽签选择场区或发球权。第一局比赛前有5分钟的准备活动。
(二)第一与第二局间休息为3分钟,第二与第三局间休息5分钟。第一局结束后两队交换场区。局间休息时,队员可离开场区接受教练员的指导。
(三)决胜局某队先得8分时,两队交换场区,不得进行指导和休息,队员位置不得变动,由交换场区前最后一次发球的队轮转发球。
(四)场上队员如发生病伤,第一裁判员应立即鸣哨中止比赛,并令该队进行换人,如不可能合法换人。则准许特殊的不合法换人,或给予受伤队员3分钟的恢复时间,如仍不能继续参加比赛时,则算该队该场失败,保留其所胜的分数和局数。
(五)如遇停电、风雨中断比赛时,在2小时以内仍在原场地进行时,应保持双方各局比分,取消未结束的一局比分,应在该局开始的原上场阵容和原场上位置的条件下,继续进行比赛。如超过2小时,则全场比赛重新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