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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替人伪造伤口:鉴定11.5厘米轻伤二级 被害人被关押121天

2017-08-02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1 得宝网

核心提示:尹铁领手持南市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当年砸伤潘文霞的扳手。10月13日上午,尹铁领来到保定市中院,递交了《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此

  尹铁领手持南市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

  当年砸伤潘文霞的扳手。

  10月13日上午,尹铁领来到保定市中院,递交了《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此前两天,他刚拿到保定市莲池区法院的判决书,该判决书认定保定市法医医院两名工作人员找医生,帮助曾与尹铁领发生打斗的潘文霞伪造伤口,导致尹铁领被关押121天。涉案的6名被告人中3人获刑,3人被免予刑事处罚。

  保定市原南市区检察院给尹铁领的国家赔偿决定书中只赔偿其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拒绝支付其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认定医生伪造伤口

  本报曾于3月21日以《嫂子伙同法医伪造伤口陷害妹夫》为题报道此案。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法院10月9日做出的判决书显示,2014年9月12日20时许,在尹铁领家中,潘文霞与尹铁领因宅基地纠纷发生打斗,尹铁领将潘文霞打伤,造成潘文霞头部一道6厘米的伤口。潘文霞及其子田康意欲追究尹铁领的刑事责任,通过李明联系在保定市法医医院工作的张小飞,希望制造达到轻伤标准的假伤口。

  判决书称,张小飞联系郑立强帮忙,郑立强联系在河北农业大学医院工作的杜利涛帮忙。杜利涛在外科治疗室,用手术刀在潘文霞头部原有的伤口旁靠近头顶的平行位置制造了另一道长5.5厘米的伤口。2014年9月18日,经保定市法医鉴定中心鉴定,被告人潘文霞头部伤口“一道6厘米,一道5.5厘米,伤口累计长度达11.5厘米”,属轻伤二级。

  判决书称,其间,杜利涛、张小飞分别收取了田康给付的2000元、5000元。保定市公安局原南市区分局于2014年10月30日对尹铁领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后因刑事拘留、逮捕致使尹铁领共被羁押121天。

  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被驳回

  判决书显示,案发后张小飞、郑立强、杜利涛的亲属与尹铁领达成补偿协议,分别给予尹铁领11万元、7万元、8万元补偿款,尹铁领已对此3人表示谅解,李明虽未对被害人进行经济补偿,但亦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该院对犯诬告陷害罪的潘文霞、田康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3年,对犯帮助伪造证据罪的杜利涛,判处有期徒刑一年6个月,对犯帮助伪造证据罪的李明、郑立强、张小飞免予刑事处罚。莲池区法院称,尹铁领已申请了国家赔偿,故其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因此驳回尹铁领起诉。

  赔偿

  被害人不满赔偿标准诉至高院

  保定市原南市区检察院于2015年11月26日对尹铁领做出不起诉决定,尹铁领于2016年1月14日向该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保定市原南市区检察院决定向尹铁领支付121天的赔偿金共计2.6万余元。但该决定书并未向尹铁领道歉,也未支付其要求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尹铁领因此向保定市检察院提出复议,后者维持了原南市区检察院的赔偿决定,尹铁领又将原南市区检察院诉至保定市中院。

  7月21日,保定市中院维持了保定市检察院的决定。称,因原南市区检察院作出赔偿决定时,2015年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尚未公布,按2014年的标准计算并无不当。

  当地律师王威免费为尹铁领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王威称,尹铁领向保定市检察院申请复议时,2015年的标准已经发布,“这时就应该按照2015年的标准进行赔偿,我们算的是2.9万多”。

  8月29日,尹铁领将申诉书递交到了河北省高院,针对国家赔偿一事提出申诉。至10月13日晚,尹铁领尚未收到开庭通知。

  “精神损害”索赔未获支持

  保定市中院虽然在决定书中称“赔偿请求人尹铁领精神受到损害”,但又称“结合该案情况,赔偿义务机关原南市区检察院对其主张不予支持,并无不当”。同时,保定市中院对尹铁领提出的支付被羁押期间其父亲的赡养费及其女儿的抚养费8000元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亦不予支持。

  尹铁领向记者出示了多张证明,有多名村民证明称尹铁领从看守所出来后言语不清,说话经常颠三倒四,“精神上明显受到了极大的打击”。尹铁领被关期间,其父亲尹俊杰病重,尹铁领因此被取保候审,但仍未能在父亲去世前赶到沧州肃宁老家。

  “法律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果这些现实情况都不能证明‘严重后果’,什么才能证明?”王威律师称。

  此外,决定书称原南市区检察院已向尹铁领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符合法律规定。但尹铁领称,原南市区检察院仅到其居住地大阳村委会送达不起诉决定书,也未公开向其道歉,且其父亲去世时,老家沧州肃宁县很多人都认为他犯罪了,原南市区检察院并未能消除影响,因此他要求检察院在《河北日报》公开地赔礼道歉。

  网络配图:图文无关

  早前报道:

  2014年9月12日,河北省保定市南市区一处民宅传出打斗的声响。田文义与田文歌(化名)是亲兄妹,这天两家却因争夺房产大打出手。冲突中,田文歌的丈夫尹铁领持扳手打伤了田文义的妻子潘文霞。潘文霞为陷害尹铁领,伙同保定市法医医院工作人员张小飞、郑立强,和保定市农业大学医院医生杜立涛,在原有的伤口旁,又伪造了一道长5.5厘米的伤口,两道伤口合计长11.5厘米,构成轻伤二级,尹铁领因此被拘留4个多月。目前,尹铁领向莲池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国家赔偿,并得到受理。

  为房产亲兄妹大打出手

  尹铁领回忆,2014年9月12日晚,田文义、潘文霞带着儿子田康来到他家。当时,他正忙着修理自行车,妻子田文歌在做饭。三人进屋后毫不寒暄,直接要求他带着一家人从屋里滚出去。他没理会,仍继续修车。潘文霞随即将他修车的工具箱踢到一边,还踢倒了一旁的自行车,工具散落一地。紧接着,田文义和潘文霞将他按在地上开始殴打。

  情急之下,尹铁领从地上捡起一个修车的扳手,长约20厘米,开始胡乱挥舞,不想打到了潘文霞的头。两人上前抢夺他手中的扳手,尹铁领才得以逃脱。他一路跑出门外,想趁机报警。田文义、潘文霞却未就此善罢甘休,守在门外的田康也加入了打人队伍。尹铁领跑出去不足50米,就又被三人按在地上殴打。

  最终,在附近邻居的劝阻下,尹铁领躲到了住在附近的弟弟家,并报了警。尹铁领的弟弟说,亏得当时及时上锁,不然田文义一定会破门而入。在警察到来前,几人一直在门外叫骂,打踹自己的门。

  警察赶到后,事态方才平息。受伤的潘文霞在亲戚的陪同下,来到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东院)急诊室治疗。据亲戚回忆,当时,潘文霞额头上的伤长五六厘米。潘文霞和医生商量,想把伤口弄大,“她就是想把事情闹大。”医生拒绝了潘文霞的要求,潘文霞连伤口都没处理就离开了医院。

  同样受伤的尹铁领却没有立刻到医院,而是被民警带到了杨庄派出所做笔录,次日中午才回家。尹铁领说,他都没想让田文义家对自己的伤负责,“亲戚间打架哪好意思对外人说,原想就这么算了。”

  田文歌说,哥哥家之所以来闹事,是想霸占她家的房产。2003年,他们夫妇在多次申请后获得了一块宅基地,却因贫穷,无力在空地上建房。哥哥田文义于是提出,想同她交换宅基地,将自家有房的宅基地换给他们夫妇。他们当然同意,并给了田文义家5.5万元作为补偿。2014年,田文义却突然反悔,认为田文歌是嫁出去的女儿,不该再在村里有宅基地,因此想要回他们的房,两家因此发生矛盾。

  鉴定11.5厘米轻伤二级

  在一份保定市国土资源局南市区分局出具的《信访事项办理双向责任书》中,田文义称,自己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宅基地的使用权被变更到了田文歌名下。经南市区公安分局调查,田文义的说法并不属实。

  然而,尹铁领却在2014年10月30日接到杨庄派出所民警通知称,潘文霞的伤情鉴定报告显示,潘文霞的头部有长11.5厘米的伤口,构成轻伤二级。警方以故意伤害罪将尹铁领拘留。11月7日,经检察院批准,尹铁领被正式逮捕。

  尹铁领说,当时鉴定报告上写的是,“11.5厘米锐器伤”,自己用的扳手是钝器,这点不符合。另外,扳手的头才几厘米长,根本无法造成长11.5厘米的伤口。在看守所拘留期间,尹铁领一直没认罪。

  2015年2月27日,尹铁领的父亲突发脑梗去世。为回家奔丧,尹铁领申请取保候审走出了看守所。在看守所里,尹铁领一共待了121天。

  同年3月30日,莲池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此案。在南市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里,检察院认为,2014年9月12日晚上8点,田文义、潘文霞在保定市南市区太阳东街村69号家中,因宅基地纠纷发生口角并打斗。尹铁领手持铁质扳手将潘文霞头部击伤,造成头皮裂创,伤口累计达11.5厘米,构成轻伤二级。尹铁领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法庭上,尹铁领还是没有认罪。尹铁领说,法官曾召集他和田文义协商解决民事赔偿的部分,田文义多次抬高“价码”,“从一万多涨到十万多,我家里实在拿不出”,协商只能以失败告终。

  2015年5月25日,在法官和尹铁领的交流过程中,法官告诉尹铁领,按照当时的证据,尹铁领被判有罪无疑。这让尹铁领感到很绝望,“在法院五楼的办公室,我跳了三次没跳成。最接近窗口的一次,我被法院工作人员在窗边抓住了脚脖子”。

  伙同医生法医伪造伤口

  就在尹铁领家想借取保候审的时间为案子奔走时,南市区人民检察院却撤诉了。

  莲池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一份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显示,在法院审案期间,南市区人民检察院建议延期审理两次,并于9月9日以证据发生变化为由,决定撤回起诉。9月10日,法院裁定准许检察院撤回。

  南市区人民检察院11月26日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具体解释了撤诉的缘由:潘文霞被打伤后,于当天晚上8点20分,在儿子田康和其他亲属的陪同下,来到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治疗。经急救医生检查,潘文霞头部有一道长五六厘米的伤口,潘文霞未进一步处理伤口就离开了医院。

  该不起诉决定书同时称,潘文霞、田康为追究尹铁领的刑事责任,想制造达到轻伤标准的假伤口。他们通过联系亲戚李明、保定市法医医院工作人员张小飞、郑立强,联系到保定市农业大学医院医生杜立涛。杜立涛用手术刀在潘文霞的头部原有的伤口旁伪造了一道长5.5厘米的伤口,两道伤口长度合计达到11.5厘米。保定市法医鉴定中心根据《人体损失程度鉴定标准》,鉴定潘文霞的伤情属于轻伤二级。

  南市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涉案人员潘文霞、田康、李明等所有6名人员已全部到案。案件还在南市区人民检察院调查,近期将移交给莲池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具体情况暂不方便透露。

  对此,田文义则表示,自己对妻子涉嫌犯罪的行为并不知情。

  尹铁领在检察院撤诉后,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尹铁领认为,法院应做出无罪判决,而非以检察院撤诉的形式草草结案。然而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尹铁领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2016年1月14日,尹铁领向莲池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国家赔偿,并得到受理。目前,国家赔偿的具体金额仍在审核中。

  尹铁领说,他申请了50多万元的国家赔偿款。除被拘留期间产生的2万多元误工费外,其他大都是精神损害赔偿。受尹铁领被冤的影响,尹铁领的父亲突发脑梗去世,尹铁领的女儿正值“高考年”,高考成绩明显低于平时水平。此外,尹铁领及家人为洗雪冤情四处奔波,也产生了一定费用,耗费了大量精力。因此,尹铁领认为自己申请50多万元的国家赔偿是合理的。他希望法院能早日支持自己的申请。

  ■律师观点

  法医涉嫌伪证罪

  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律师姜健说,法医作为伤情鉴定部门的公职人员,协助潘文霞制作假“伤情”,涉嫌作伪证。依据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两名法医的身份恰恰属于鉴定人的范畴。

  姜健认为,像潘文霞这种故意伪造自身伤口,想要陷害他人的行为,已经构成诬告陷害罪。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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