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水深度为医学专业名词,是B超检查表示最大羊水池的垂直深度,也是判断羊水多少的一个重要指标。羊水深度(dvp)3-8cm为正常羊水量。在怀孕28周(7个月)以前,由于羊水较多,胎儿较小,胎儿在子宫腔内的活动范围大,胎位容易改变。到怀孕32周(8个月)以后,胎儿长得快,羊水相对减少了。
区别
羊水深度是指,B超检查表示最大羊水池的垂直深度,小于2cm表示羊水过少,大于8cm表示羊水过多。B超检查表示最大羊水池的垂直深度,羊水深度3-8cm为正常羊水量。小于3cm提示羊水过少,大于8cm提示羊水过多。
羊水指数是将子宫分成左上,右上,左下和右下四个象限,四个象限的最大羊水暗区垂直深度之和为AFI,若AFI大于24cm诊断为羊水过多,若AFL在18-24cm之间时为可疑羊水过多或羊水偏多。
羊水测量:羊水量的测量,是评估怀孕正常与否的重要指标。但隔了一层肚皮,我们实在很难正确地去评估羊水的多少。
医院大多是通过超音波来了解羊水量的状况,采取"羊水指数法"来确定羊水量是否正常。方法是:将子宫分为四个象限,分别量每个象限中羊水的最大深度,再相加求其总和。总和值在8~24厘米的范围之内属于正常状态,小于8为羊水过少,大于24则为羊水过多。
症状
过多症
导致羊水过多的原因尚不清楚,不过26%羊水过多的情况合并有胎儿的先天性畸形。因此,出现羊水过多的情况时,必须从胎儿和母体两方面一起考虑。
1.胎儿方面:可能的原因包括胎儿先天性畸形(如:无脑儿、中枢神经系统严重缺陷、消化系统、肠胃道闭塞等)、胎儿循环系统障碍、血液停滞、多胞胎等。
2 母体方面:可能的原因是母体患有代谢方面的疾病(如:妊娠糖尿病)、异常肥胖或梅毒等。此外,孕妇如果合并有心脏、肝脏、肾脏等方面的疾病时,也容易有羊水过多的现象发生。
一旦诊断为羊水过多症,则必须对母体和胎儿做广泛性的检查,以确定具体的病因。至于处理方式,将应该根据其潜在病因而确定。如果患有妊娠糖尿病,应立即控制血糖;如果有先天性畸形,则视时机和严重性处理。羊水过多,一般采用保守的方法来处理。比如:病人应多食高蛋白质物质,要常卧床休息,从而避免早产。但如果已经造成了母亲中度或重度窘迫,就必须采取积极的做法:若胎儿已成熟,则可分娩下来;若胎儿太小不宜生产,则可进行羊膜穿刺术,减少羊水量,以免造成母亲呼吸不适,甚至引起并发症。
羊水量的多寡因人而异,通常随着妊娠周数增长而逐渐增加,凡在妊娠任何时期羊水量超过2000ml者,称羊水过多。羊水过多孕妇易并发妊高征、早产、胎膜早破、胎位异常。破膜时易发生胎盘早剥与脐带脱垂,分娩时易合并产后出血。
过少症
羊水过少,也是胎儿异常或母亲潜存疾病的重要表现。即使当时胎儿没有异常的情形,等出生后,此类新生儿的周期性患病率和死亡率也比一般婴儿高。因此,当出现羊水过少现象时,应立即先找出病因。 常见的病因包括:
1.母亲方面:母亲存在水分摄取不足、低容积血症、药物影响、妊娠高血压等状况。
2.胎儿方面:妊娠早期破水、胎儿生长迟滞、胎儿过期过熟、胎儿异常(如:胎儿泌尿系统异常)、胎盘功能不足。
3.其他方面:医疗导致或没有明显原因。找到病因后,应该对症治疗。例如:当发现孕妇有早产破水的情况时,必须检测是能够继续安胎,还是感染已相当严重必须及早生产;当发现有胎儿异常的情形时,必须确定是胎内治疗还是提早生产,或是足月生产再治疗等等。
假如羊水过少又合并有胎儿生长迟滞,那就必须考虑提早生产,因为这已经意味着存在某种程度的胎儿窘迫,继续怀孕无法确保安全。妊娠足月时羊水量少于300ml者,称羊水过少。由于羊水过少胎儿活动受限,易发生胎位不正,胎儿肺发育不全,胎儿畸形,甚至肢体短缺,此外,胎儿窘迫及新生儿窒息发生率高。
此外,长期羊水过少也会使胎儿受压迫,产生面部畸形或手脚姿势不正确,因此必要时还应该给予羊水灌注,增加羊水量。总之,羊水对于生命的存在有着重大的意义,过多和不足,都是胎儿提醒我们怀孕危险的讯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