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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风吃醋 小学生持刀捅伤初中生情敌

2017-08-02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2 得宝网

核心提示:小学生为争抢女朋友竟纠集同学持刀殴打情敌致残。近日,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判决被告金某、凌某等人的法定代理人赔偿原告刘

小学生为争抢女朋友竟纠集同学持刀殴打情敌致残。近日,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判决被告金某、凌某等人的法定代理人赔偿原告刘某各项损失计9万余元。   金某、凌某等人系小学六年级学生,平均年龄不足14周岁。2013年3月3日,金某在路上碰到自己的前女友阿丽与初一年级男生刘某在一起,顿时心生醋意,上前便与刘某发生争吵。事后,金某纠集凌某等5人一起殴打刘某,在凌某用随身携带的匕首捅伤刘某右腹后,五人逃离现场。经鉴定,刘某脾脏被捅破,构成九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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