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自家孩子在幼儿园被同班小朋友欣欣(化名)抓伤,作为家长的刘某时隔一周后仍无法释怀,借到幼儿园办事之机,趁老师不注意跑进教室,将欣欣脸颊两侧各抓出一道血痕。(4月10日 《华商报》)
父母疼爱子女无可厚非,但为了给孩子讨还公道,“好爸爸”对幼儿园小朋友大打出手,将孩子的脸颊抓出血痕,这种卑劣的行为令人发指。
孩子上了幼儿园,就生活在一个集体环境中,这其中难免会有磕磕碰碰以及和其他小朋友的之间的摩擦,当然家长出于对孩子的疼爱,难免会心疼、气愤,但正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同样是孩子,同样作为父亲母亲,又怎能忍心对一个毫无还击之力的孩子下黑手。
子不教父之过,一个好的社会风气是要从孩子做起的,而家长自己本身要有良好的素质,为孩子树立榜样。正所谓“己身不正,何以教人”?孩子没有不好的,关键在于家长的言传身教。但现在很多家长娇惯呵护自己的孩子到了毫无原则和无以复加的地步,这种不好的示范和教育让许多孩子不懂得基本的道理,不知道尊重别人,娇生惯养,没有是非观念,没有责任心,懦弱胆小自私。反过来,家长的这种娇惯又让学校的老师不敢大胆教育学生,孩子的教育需要学校和家庭一并做功才能达到效果,否则只能伤害到孩子。
孩子间的争闹是可以理解和原谅的,但是大人涉及其中,故意伤害孩子,就是犯了故意伤害罪。孩子身处在他们自己的世界,即使有了矛盾,也有能力用自己的方式来解决,他们不会记仇,不会给彼此的心灵造成伤害,并且很快就又可以在一起玩耍。作为家长,完全可以将孩子之间的打闹看做是孩子成长中的小插曲,不必故意放大或加码,只需远远的观望,只要没有过激的人身心理伤害,事情过后记得给孩子上上一堂教育课,让孩子懂得宽容、友善,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和价值观,这样的处理方式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培养孩子敢于担当和独自处理问题的能力,作为家长,又何乐而不为呢?
爱孩子本无罪,但不要用肮脏的思维玷污了孩子纯真的世界,给孩子一片天地,他可以做的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