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血液样本
8月8日下午,罗湖海关在一名香港出境旅客的随身提包中查获5管孕妇血液,以及孕妇的B超单和香港某检测机构进行胎儿性别等DNA检测文件2份。当事人称是受人之托将上述孕妇血带往香港作胎儿性别鉴定,并从中非法获利。
这种“寄血验子”的行为除了不合法涉及法律问题外,专家更提醒,采集孕妇血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准确率并不是100%。就算是在香港一些检测机构的广告宣传中,也提示了这种“验子”技术在临床操作中并没有百分百的把握。
另外,近年来,一些中介机构仍然做起了“另类生意”,他们在内地采集孕妇血液样本后,通过非法携带或邮寄至香港进行胎儿性别或基因等相关检测。值得高度警惕的是,血液中含有人类重要的遗传信息,一旦被境外机构用来研究我国特殊的基因信息的话,走私血液也可能意味着“走私基因”,后果将不堪设想!对此,海关提醒广大市民,携带和邮寄、快递人体血液和血液制品进出境,海关严格凭卫生部的批件或证书办理验放手续;否则,将不予放行。情节严重,或帮人带货从中牟利,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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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下午,一香港籍男子背包藏匿两瓶人体精液试剂企图出境,被罗湖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截获。精液试剂装于透明塑料瓶内,外包装标签注明其为“精子分离下层介质”,试剂已经打开使用,内容物呈白色半透明液体状,显示精液样品已混入试剂中;每瓶容量100ml,使用冰袋保温,因天气炎热,冰袋已完全解冻融化。该男子自述试剂为人体精液,欲从内地携带至香港某机构做人工授孕,并从中收取费用。
据介绍,人体精液属于人类遗传物质,出境需取得人类遗传资源办公室出具的批准文件,并按规定办理卫生检疫审批后方可出境。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市民,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具有传染病传播风险,入境及出境均须取得卫生检疫许可文件,切勿抱有侥幸心理。鉴于当事旅客无法提供任何检疫审批文件,工作人员依法对物品作截留处理。
据悉,男子携精液试剂出境是为了从人工受孕过程中收取费用,工作人员提醒:人体组织、血液等有可能携带病原微生物,或许具有传播疾病风险,出入境均需取得检疫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