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选手要求
1、各参赛区选手必须严格遵守比赛规定,服从组委会统一安排。比赛时选手若迟到五分钟即视为弃权。
2、选手次序由选手抽签决定。
第二条:评分办法
首届全国“中华宝宝”才艺展示展播,按国际惯例标准和对每位选手负责的原则来评分,评审工作全部由最高评审委员会负责,最高评审委员会为最权威评审机构,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干涉评审委员会的评分结果。
1、初、复赛由各省市赛区组织评委进行评审工作;
2、各省市决赛由各省赛区评审委员会指派评委进行评审工作;
3、“中华宝宝”才艺展示展播总决赛由全国评审委员会评委进行评审;
4、全国总决赛指定5个评委,以5个评委均分计算选手分数,小数点后保留3位数;
5、各项比赛评分采取10分制,最高分为9.999分,最低分为8.500分;
如果在同组评选中,出现选手分数完全相同,选手可以并列获得此奖项;
6、比赛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选手分组和分场次完全由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评审委员会和每个赛场评委只知道选手参赛号,不知道选手姓名,以避免评委有作弊嫌疑。选手参赛号由电脑即时自动抽签产生;
7、全国总决赛现场进行实况录像,评委现场点评。
第三条:晋级程序
“中华宝宝”才艺展示展播各类比赛将采取初赛、决赛和总决赛评比制,最后决出金、银、铜、十佳和其他奖项:
1、所有报名参赛选手有资格参加省、市赛区决赛;
2、省、市赛区胜出的选手有资格参加全国总决赛;
3、优选全国获奖选手摄制全国总决赛展示光盘,并在CCTV央视网络电视旅游频道《精彩中国》栏目陆续播出。
第五条:选拔赛公证办法
全国决赛将邀请北京市公证处的公证员进行现场公证,以确保选拔赛公平、公开、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