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健康大全 >孕晚期 > 孕晚期分娩症状>正文

男子为还赌债卖女儿:女儿未满1岁 妻子觉得他没出息离家出走

2017-08-01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3 得宝网

核心提示:为偿还赌债,阜阳一男子狠心将亲生女儿卖给他人。待钱财挥霍一空,男子回了家,被自己的母亲检举并被抓获。幸运的是,女婴被及时解救(曾报道)。日前

  为偿还赌债,阜阳一男子狠心将亲生女儿卖给他人。待钱财挥霍一空,男子回了家,被自己的母亲检举并被抓获。幸运的是,女婴被及时解救(曾报道)。日前,阜南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该男子因犯拐卖儿童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

  阜阳市阜南县新村镇人孙华外出务工时,结识女子小兰,生下女孩花花不久,因觉得和孙华在一起没有未来,小兰便离家出走。花花由奶奶抚养。而另一边,颍州区西湖镇的王力,其妻姐牛霞因无生育能力,一直想领养一个小孩。一次偶然的机会,王力结识吴天,希望吴天帮忙领养一个小孩。

  吴天与孙华相识,多次劝说孙华将其女儿卖了。为还赌债,孙华便同意卖女儿。最终,孙华以1.6万元价格将女儿出卖,并给吴天1000元。

  近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孙华以营利为目的将自己未满一周岁的亲生女儿出卖他人,被告人吴天积极参与,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孙华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吴天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八千元;对被告人孙华违法所得一万五千元及被告人吴天违法所得一千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近日,一则男子为还赌债卖女儿的新闻引起网友的关注。据悉,日前,阜南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该男子因犯拐卖儿童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拐卖儿童犯罪历来是刑法打击的重点,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了对该罪的量刑幅度是由最轻的5年到最重的死刑,可见我国对该罪的重视和防范。

  卖自己的孩子也是拐卖

  “亲子亲卖”是拐卖儿童罪的一种行为方式,相关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中。根据该意见规定,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得宝网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