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剖腹产的产妇一般需要在产后36小时之后才可进食。每餐不要进食过多,因为此时产妇的胃肠功能还没有完全复原。三餐之间可以加餐,做到少食多餐,这样既可以保证营养的充分供给,又不至给肠胃增加过多负担。
应该特别注意的是,在分娩之后的3-4天之内,产妇不要急于进食炖汤类,因为炖汤类会促进乳汁分泌,而此时产妇的初乳尚不十分畅通,过早喝汤只会使乳房胀痛。以后随着身体和消化能力的慢慢恢复,产妇渐渐进入正常饮食。待泌乳通畅后,才可多喝汤。
2017-07-22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5 得宝网
核心提示:产后头三天怎样安排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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