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中,新 增了多项罪名。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提醒,想作弊的人可要小心了:请人代考,或者自己帮人当“枪手”,都可能撞在“枪口”上。到时的处罚,远不止“校规处 分”、开除那么简单了,轻则处拘役,若属于“组织作弊的”,最高可以判7年有期徒刑。(《重庆晨报》15-11-02)
近年来,高考、研究生入学考试等国家考试屡屡曝出“舞弊门”,如今年江西替考案、去年河南杞县替考案、2008年甘肃天水替考案等,数不胜数。一系列考试舞弊案的发生,是此次刑法修改有关考试作弊条款的一大原因。
过去对于考试作弊,学生们或是一些成年人在参加考试的时候,不是积极主动复习,而总是想用考试作弊的方式来达到考试过线的目的,现在刑法修正案(九)用刑罚这一最严厉的制裁措施对考试作弊予以惩处,将会起到强有力的威慑作用。
考试作弊以前多是行政处罚,而且在处理上往往是有学校方急性行政处理。现在看来,这次出台的刑法的处罚确实更加严厉:而且如此的严厉之举,让那些心存侥幸者,要就此让作弊的想法,就此歇菜!
第一个变化是处罚范围更广。不仅处罚组织作弊、帮助作弊(包括所有为实施作弊而租房租车、发送材料、传输相关物品的行为),还处罚参与作弊的考生(包括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人)。
除处罚组织考生作弊的行为外,还处罚组织考生家长或老师集体作弊的行为;不仅处罚组织作弊的无业人员,还处罚与作弊团伙相互串通的教育行政等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这一点也是一些家长或是老师始料不及的。为了让孩子学生考得好,用作弊的方式提供帮助,不但会毁了孩子,而且同样自己也会受到处罚。
第二个变化是处罚力度加大。对作弊器材的提供者,以往多以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罪名入刑,但该罪的法定刑仅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而且从2015年11月开始执行的处罚和判刑的刑期最高可以达到7年,而且会有相应的罚金。考试作弊你要为此付出人生的代价。
同样对于涉及到考试作弊的种种行为也规定的非常仔细,那些要有考试作弊的人,应该细读一下相关的法律文件,不然一旦触犯了刑法,就会悔之晚矣,而且悔之也来不及了!
将考试作弊行为明确纳入刑法调整范围,是对社会关切的积极回应,是有效治理考试作弊沉疴的必然选择,对于净化考试环境,提升个人诚信度,树立良好社会风气有 重大意义。考试别在指望用作弊的方式来达到目的,因为考试的上空,可是悬着达摩克里斯之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