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健康大全 >准备怀孕 > 孕前检查>正文

?孕健康宝宝,排除9隐患

2017-07-15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1 得宝网

核心提示:  孕育一个的宝宝是每个妈妈的美好心愿,的身体状态也是宝宝将来身体健康的基础哦。因为准妈妈要在孕期里供给胎宝宝发育生长的所有必需物质,如果准

  孕育一个的宝宝是每个妈妈的美好心愿,的身体状态也是宝宝将来身体健康的基础哦。因为准妈妈要在孕期里供给胎宝宝发育生长的所有必需物质,如果准妈妈身患未治愈,那么这些不适不但会直接影响孕后母体健康,甚至会危及胎儿。  那么,一起来看看吧!我们在准备孕健康宝宝以前,一定要排除身体中的9种隐患。(以下9种隐患按排除疾病必要顺序排列)    患有炎的女性最好在前将阴道炎治好。因为阴道炎在怀孕后有可能造成羊膜感染、早期、引起。  专家提示  为了孕育健康的宝宝,不但怀孕前的阴道炎要治,怀孕后的阴道炎也要积极治疗。    目前国内最常见的当属淋病,一定要治愈后再怀孕。淋病是泌尿生殖道炎症,慢染时淋菌隐匿于尿道旁腺或前庭大腺,急性发作时形成脓肿,也可隐藏于宫颈腺体处,平时无急性发作时可无明显症状。如果妊娠期急性发作,可造成胎膜早破、早产、或感染。经阴道时,可感染淋菌性结膜炎,多在出生后2~3日出现症状,如果不积极治疗,的角膜便会穿孔失明。  专家提示  1、有淋病的女性应该进行积极地治疗,否则感染上行输卵管阻塞可导致不孕。  2、治疗时,一定要进行彻底的夫妻共同治疗。  3、决定怀孕前应再次复查淋菌,判定确实已经治愈后再怀孕。  阑尾炎  到了怀孕中晚期,向上长,阑尾也被推着向上走, 进入大腹腔。一旦阑尾化脓穿孔,引发弥漫性腹膜炎,刺激腹膜可引起流产或早产。  专家提示  1、计划怀孕的女性在阑尾炎急性发作时,最好选择,不宜采取保守方法进行治疗。  2、一年反复发作几次的阑尾炎,在怀孕前做了手术比较好,如此孕期会更加安全。  肝炎  急性肝炎绝对不能怀孕,需严格。如果已怀孕也必须终止妊娠,在急性肝炎病愈后1年才能怀孕。慢性肝炎患者,肝功能受损严重者不能怀孕,因为全身的代谢都在肝脏中进行,怀孕会加重对肝脏的损害。  专家提示  乙型肝炎患者应在肝功能恢复正常后再怀孕。    如果在怀孕前糖尿病已经很严重,伴有、眼底病变、糖尿病性肾病或合并原发性高血压(血压>150/110mmHg)者,怀孕后往往导致病情加重,引发失明,并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肾病恶化等,因此不宜怀孕。糖尿病患者孕后自然流产率高,常并发妊高征、、巨大儿、早产及感染等。分娩时易出现宫缩无力、肩、及产伤。产后早期易发生产后感染。  专家提示  1、糖尿病患者在孕前把血糖控制在正常水平,控制血糖的方法包括控制和服用降糖药控制。  2、学会自己监测血糖和尿糖。  3、预防感染。  高血压  如果血压在服药后仍>180/120mmHg或伴有明显肾功能损害者,那么在妊娠期间并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机会必定增加,还可能并发脑意外、胎盘早剥等,危胁生命安全。因此,这样的高血压患者不宜怀孕。年龄35岁以上的高血压患者最好不要怀孕。  专家提示  1、怀孕前坚持服药控制血压。  2、睡眠采取左侧卧位。  3、多吃高蛋白食物及。  心脏病  如患心功能3~4级、肺动脉高压、慢性心房纤颤、高度房室传导阻滞、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紫绀性先天性心脏病等的女性都不宜怀孕。因为一旦怀孕,母亲随时有可能发生心力衰竭、突然死亡,胎儿也有因血液循环不好而诱发缺血、生长受限的可能,容易发生死胎。35岁以上的风湿性心脏病患者不宜怀孕。  专家提示  1、心脏病患者在怀孕以前,最好请心内科医生进行心脏储血率的评估,判断怀孕后增加的心脏负担自己是否能承受。  2、注意保暖,以防感冒。  肾炎  肾损伤严重者,如有大量的蛋白尿,需将病情控制稳定后再怀孕,否则易发生胎死宫内,合并妊娠高血压,加大肾脏的损害。如果血压较高、肾功能受损,怀孕的风险会更大,在近期或者分娩后可能会发生尿毒症等严重的疾病。  专家提示  轻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怀孕前也应到内科做全面检查,以确定能否怀孕。  缺铁性贫血  由于怀孕后贫血容易并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严重贫血者可能导致心力衰竭,危及母亲的生命,而且还有可能使子宫缺氧缺血,导致胎儿生长受限、并发早产、死胎和低体重儿的机会增加等,由此可见贫血的危害还是不小的。  专家提示  1、缺铁性贫血、营养不良性贫血在补充铁剂及营养后,很快就会改善。  2、由于慢性失血造成的贫血,如过多、痔疮等,也应孕前进行积极治疗,不要将长期慢性失血延续到孕期,使贫血加重。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得宝网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