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健康大全 >准备怀孕 > 备孕规划>正文

遇到哪些情况需暂缓怀孕

2017-07-15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5 得宝网

核心提示: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暂缓受孕:  女方有心、肝、肾、肺等慢性病,尤其在这些器官的功能不正常时不宜受孕。  一方患有急性传染病时不宜受孕。患有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暂缓受孕:

  女方有心、肝、肾、肺等慢性病,尤其在这些器官的功能不正常时不宜受孕。

  一方患有急性传染病时不宜受孕。患有急性病毒性感染,如流感、风疹、传染性肝炎、病毒性脑炎等,易造成胎儿畸形。因此,在治愈后方可受孕。

  梅毒、淋病等性病未治愈时,应暂缓怀孕,积极到正规医院进行治疗,待性病治愈后再考虑怀孕。

  女方长期服用某种药物时不宜受孕。受孕前找妇产科医生咨询,确认所服药物对胚胎无害才能受孕,或者停药一段时间后再怀孕。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得宝网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