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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夫妻可以生三孩?

2017-07-15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1 得宝网

核心提示:12月2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1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会议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修正案

12月2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1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会议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修正案拟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这相当于,如果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修正案草案,那么全面二孩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届时,中国将告别独生子女时代,迎来全面二孩时代。这与单独二孩不同,单独二孩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因此单独二孩的时间起点各地不一。而全面二孩则是全国一盘棋,统一时间表。

哪些条件的夫妻可以生三孩

草案提出,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同时明确,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举例来说,丈夫的户籍地在A省,妻子在B省。符合哪些条件的夫妻可以生三孩,A省和B省的规则不同。依据该夫妻的条件,在A省不允许生三孩,在B省却可以,那么遵循“有利于当事人原则”,有利于该夫妻的是B省的政策,该夫妻就可以按照B省的规定,合法生三孩。

生育二孩拟享受延长二胎产假奖励

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草案对上述规定作出了相应修改,“根据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新形势,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

也就是说,延长产假奖励不再是晚婚晚育的专享待遇,依法生育二孩的夫妻也可以享受延长产假的福利待遇。草案规定夫妻可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删除了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夫妻应当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辅导”等带有强制服务色彩的内容。

目前的产假规定,国务院颁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其中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但是生育二胎时,产假将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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