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高院发布《2013年度北京市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工作报告》(简称白皮书),其中披露未成年性侵案受害人八成不满14岁。这是全国法院首度将未成年人刑事、民事等综合审判情况向社会公布。
系全国首例综合白皮书
据北京高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赵德云介绍,此前,只有广东法院和天津二中院曾发布过关于未成年人审判的白皮书,但都只是涉及刑事审判。2013年4月北京高院在全国高级法院中率先成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又称少年法庭),截至2013年底,全市三级22家法院中已有19家法院取得了少年法庭的独立编制,其中13家的受案范围覆盖刑事、民事、行政,成为了综合审判庭,因此此次发布的是全国首例综合审判白皮书。
未成年犯人数同比下降
白皮书显示,2013年,全市少年法庭共审理一审、二审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及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1097件,判处未成年罪犯1053人,同比下降14.9%,其中不满16周岁的79人,占未成年罪犯总数的7.5%。
调研发现,这些未成年罪犯“四高”特征明显,一是男性犯罪比例高,占全部未成年罪犯的92.6%;二是相对刑事责任年龄段犯罪比例高,92.5%的未成年罪犯处于16至18岁之间;三是低文化水平的未成年罪犯比例较高,初中以下文化水平的未成年罪犯占全部未成年罪犯的77.4%;四是非京籍未成年人犯罪比例较高。
赵德云表示,总体上看,五年来,全市少年法庭判处的未成年罪犯人数呈下降趋势,该趋势的形成与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检察机关附条件不起诉案件的增多有一定关联;同时也表明,全市近年来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开展青少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方面的工作较有成效。
性侵案件多为熟人作案
白皮书同时显示,2013年,全市少年法庭共审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刑事案件346件,占全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总数的31.9%。其中,侵害未成年人性权益的案件93件,占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刑事案件总数的26.9%。
这些案件主要呈现四个特点:一是14岁以下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比例较高,约占80%;二是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子女易遭受性侵害;三是加害人与被害人相识程度高,常利用师生、老乡、邻里等关系,接近被害人实施作案;四是犯罪手段比较隐蔽,多采用哄骗、恫吓、威胁等手段,对未成年人进行精神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