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男孩开轿车,看官您可别觉得有趣,这是十分危险的一幕。近日,浙江温州就发生一起12岁男孩开轿车的离奇事件,一男孩见一辆东风起亚的车钥匙没拔,竟自顾自驾车扬长而去,在国道上行驶了100多公里。12岁男孩开轿车,这可把交警吓坏了,最终警方在一网吧内找到了这名偷车贼,交给了孩子父亲并严厉批评了他。
据悉,偷车的孩子叫小明,他父亲是一个老驾驶员。父亲平时很宠小明,进进出出都带着儿子。父亲开车,小明就在坐副驾驶座上注视着他的开车动作。如何启动、挂档、转弯、停车,小明一一记在心里。而父亲也从没发现,儿子对开车这么有兴趣,一直在“偷师”。
12岁男孩开轿车,由于他爱上网玩游戏,成绩越来越差。父亲气不过,12月4日晚上,把儿子狠狠训了一顿,差点动手。小明一气之下离家出走,在路边瞎转悠。他看到路上有一把车钥匙,捡起来,按了按开关。也是巧,车子就停在路边。小明立刻爬上车,把按钮档位调试一通,成功发动了轿车,开走了。开着开着,小明感觉离家太远了,心里有点害怕,调了个头,折回青田温溪。小明怕父亲责骂,还是不想回家,索性找到一家网吧,把车往门口一停,进去打游戏了。
处警的青田县公安局温溪派出所民警吕柳杨警官表示,起亚为自动档车型。根据监控显示,温溪镇至温州的国道,晚上车辆不多,路况良好,小明的车速保持在50码左右,没有超速违停现象,从发动、行驶到倒车、停车,都是由他一人完成的。
12岁男孩开轿车,作为未成年人,其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应视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第一,如果经过车辆所有人的许可而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所有人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都应该作为民事赔偿主体。
第二,如果未经车辆所有人的许可而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监护人作为民事赔偿主体。如果车辆所有人对车辆的管理有重大疏忽,车辆所有人和监护人都作为民事赔偿主体。
第三,车辆所有人就是监护人的,未成年人无论是否获得许可而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监护人作为民事赔偿主体。
第四,未成年人如果是应第三人的请求而驾驶或者其驾驶有利于第三人的,第三人(若第三人为未成年,则由其监护人)与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共同作为民事赔偿主体。
因为车子没有损伤,小明父亲赔了点油钱,与车主和解。不过,民警还是严厉批评了他,希望他今后严格教育孩子,我们也借这件事提醒各位家长,一定要告知孩子哪些行为是危险的,不可以做,否则万一出事,后果不堪设想。
据报道,我国目前汽车己达到1100多万辆,占世界1.1%,然而每年道路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数却有7.3万多,差不多占到世界的17%,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为数不少的成人安全意识淡薄。
尤其令人痛心的是,近年来,学龄前儿童及中小学生因交通行为过失而造成事故频发,其中有一部分交通事故还是在父母或其他成人同行时发生的。为此,我们呼吁: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要从小开始,同时,父母自身也应树立良好的榜样。
他山之石 可以攻玉
在日本的广播电视节目中,每隔12分种都会报告一次交通情况。日本的出租车内一般都装有小屏幕的电视机,以随时接受交通管理部门的指导和教育。在日本的各主要街道上,可以看到矗立着的巨型告示牌,宣告本地区昨天的车祸情况,在一些路口还赫然立着4米高的木牌,上面用红字写着某年某月某日有人在此因车祸罹难,以警示人们注意交通安全。
日本的少年儿童从小就接受交通安全教育,交通安全知识编入了他们的语文、算术、画图等科目中。政府经常通过邮局向学龄前儿童赠送宣传交通安全常识的玩具,使其从小能通过活泼的形式提高安全意识。
此外,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政府还专为儿童制定了《儿童过街法》,对儿童加以保护。德国的《儿童过街法》内容为:白天给儿童佩戴斜在肩上的彩色绶带,夜间过街时穿发光衣,行人、车辆看到后要主动停下来,让儿童先过街。
智利规定:上学或放学时,每个路口都要有一位值日学生站在马路中间,举起戴红色手套的左手,为学生们安全过街“发号施令”,行人、车辆都要主动让路。
加拿大政府规定:当儿童手持“STOP”(停止)标语牌过马路时,一切车辆必须停下来,让儿童先过街,任何人坐的车辆都不例外。
让孩子牢记八大交通规则
为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年轻父母不妨通过生动有趣的方式,让孩子了解并掌握以下几条交通法规:
1、在马路或街道上行走,必须由成年人带领。
2、不要乱穿马路,步行必须在人行道上行走,若没有人行道则靠路边行走。
3、横过车行道,一定要走斑马线人行道。
4、不要在道路上玩耍、踢球、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不要在道路上做妨碍交通的事。
5、在机动车行驶的过程中,不要将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要妨碍驾驶员正常工作。
6、不要翻越马路上的交通隔离设施。
7、不满12岁的儿童不准骑自行车。
8、不能在人行道或马路上学骑自行车。
年轻父母的八项注意:
1、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时,要注意主动避让车辆。
2、在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地方,过马路一定要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不要随便乱穿马路。
3、不要穿越、倚坐在人行道、车行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上。
4、不要在车行道、人行天桥、人行地道、桥梁、隧道或交通安全设施等处坐卧。
5.不要在车行道上去招呼出租车。
6、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坐公共汽车、出租车等。
7、坐摩托车时,请不要侧坐或倒坐。
8、乘坐公共汽车或其他车辆时,要等车停稳后,先下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