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发热、严重感染及其他严重的全身性疾病者,应暂缓接种。
2.注射第3针疫苗后的1-3个月,应到医院检测保护性抗体(抗-HBs)水平,以判断免疫效果。若无效者,需行加强注射一次。
3.注射后局部应保持卫生,最好三天内不要擦洗,以免抓破引起局部感染。
4.成人注射前需先检测乙肝病毒(HBV)指标,已有感染,或感染后已痊愈并产生保护性抗体者,不需注射疫苗。
5.乙肝疫苗与其他疫苗如白百破;卡介苗、乙脑疫苗等同时接种,互相之间无干扰作用;但有人认为若与麻疹疫苗同时接种,有可能降低麻疹疫苗的免疫效果,故二者最好分开接种。
6.新生儿第一针必须在出生后24小时内注射,若超过48小时后注射。则预防效果降低。出生后一个月仍未行注射者,则应先检测有关乙肝指标,证实未被感染者,可与乙肝高效价免疫球蛋白,(HBIG)合用。
7.注射前必须将安瓶内的疫苗摇匀,变成透明乳白色。
8.接种前询问过敏史和病史,过敏性体质和患有变态反应性疾病者慎用。
9.过敏性体质和孕妇不宜乙肝疫苗接种。
10.有血清病、支气管哮喘、过敏性荨麻疹及对青霉素、磺胺等一些药物过敏者应禁止接种乙肝疫苗。
11.患有急性传染病或其他慢性疾病,或患有严重心、肝、肾疾病和活动型结核病时不宜接种,可待病愈后接种。
12.发热、体温超过37.5℃时不宜接种乙肝疫苗,应待体热恢复正常后在考虑接种,以防止乙肝疫苗副作用的发生。
13.免疫缺陷者或正服用免疫抑制药物治疗者,不宜接种乙肝疫苗。
14.严重营养不良、严重佝偻病的小儿也不适宜接种乙肝疫苗;此外低体重、早产、剖腹产等非正常出生的新生儿也不宜接种乙肝疫苗,可延期接种。
15.乙肝疫苗不能与麻疹疫苗同时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