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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强奸初中生被刑拘 检察院为何不批捕?

2017-07-11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4 得宝网

核心提示:受害女生男子强奸初中生被刑拘 检察院为何不批捕? 近日,河南省鹤壁市窦女士向记者爆料称,自己上初中的女儿在 2014年底被一名37岁的男子


男子强奸初中生被刑拘 检察院为何不批捕?

受害女生

  男子强奸初中生被刑拘 检察院为何不批捕?

  近日,河南省鹤壁市窦女士向记者爆料称,自己上初中的女儿在 2014年底被一名37岁的男子强奸,向公安机关报案后犯罪嫌疑人被刑拘,但随后检察机关以“不能判断犯罪嫌疑人明知受害人年龄”等理由未批准逮捕。12 月25日,鹤壁市淇滨区负责此案的检察官向法制晚报记者表示,“学术上可能有争议,但作为基层司法机关,我们必须执行司法解释。”

  据窦女士介绍,今年7月,儿子小刚(化名)手机上突然收到了陌生号码发来的数张不雅图片,声称与窦女士的女儿小敏(化名)发生了关系,并且还用侮辱性的文字间还骂其家人是“孙子”。

  窦女士询问女儿小敏后得知,2014年12月,小敏与男子肖某在网络上相识。2014年12月中旬的一日早晨,肖 某来到小敏家所在小区,拦住正要去学校上课的小敏,在地下车库与其发生性关系,当时小敏年仅13岁。窦女士称,小敏告诉她,与肖某某发生关系的当天早晨自 己试图反抗,但肖某威胁她称自己是“黑社会老大”,如果敢告诉别人就打她。

  窦女士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在北京某医院的诊断证明书,据诊断书显示,小敏被医生诊断为“脑性瘫痪(发育迟缓型),建议住院治疗。”

  2015年7月9日,窦女士前往鹤壁市公安局九州分局报案,公安机关受理该案后犯罪嫌疑人肖某以“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

  随后,公安机关向鹤壁市淇滨区检察院报请批捕,但检察院未批准警方对肖某的批捕申请。法晚记者从鹤壁市公安局九州 分局负责侦办此案的民警处了解到,淇滨区检察院不予批捕和要求补充侦查的证据中,最主要的一条为警方应当提供侦查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肖某主观上明知小敏 真实年龄的证据”。肖某某归案后只承认与小敏发生了关系,但不承认是强奸,并且就小敏的年龄,肖某某称只知道十来岁,具体不清楚。办案人员告诉法晚记者, 由于小敏和肖某某在网络上的聊天记录已经被删除,因技术上的原因无法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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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案回执单


  记者还从警方了解到,虽然小敏的网络资料上写了自己的年龄为13岁,但是检察院认为这不足以作为肖某某明知小敏年龄的证据,窦女士报案后,当警方找到肖某某时,他正在酒店和另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一起。

  一名负责侦办此案的民警向记者表示,他们也很无奈,“检察院让补充的证据都补了,让证明犯罪嫌疑人主观明知,但他一直不承认,对这种人实在没有办法……”

  记者了解到,目前,公安机关对肖某某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2015年12月25日,淇滨区检察院负责此案的检察官向法晚记者述说了他们未批准公安机关批捕申请的原因:“批捕是一个很严厉的强制措施,证据齐全才能批捕,必须谨慎。”

  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曾就涉幼女强奸案例,公布司法解释称:“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 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 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值得一提的是,以上司法解释曾在学术界引发较大争议,我国许多刑法专家曾经对此提出不同意见。

  对于该条司法解释存在的争议性,淇滨区检察院的这名检察官表示:“对于我们来说,学术上可能有争议,但作为基层的 司法机关,我们必须执行司法解释,(这个案子)公安在查实案件的时候可能确实麻烦一些,取证困难一些,建议家属和公安机关多沟通,看看证据有没有遗漏的地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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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孩子都有遭性侵的风险”

  根据深圳检察机关提供的案例和数据,深圳的未成年人性侵案发生在学校、培训机构、小区甚至家庭,作案手段也是层出不穷,您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隋双戈:2015年3月发布的《2014年儿童防性侵教育及性侵儿童案件统计报告》显示:2014年性侵儿童的恶性案件每天曝光1.38起,性侵案件受 害者最大群体为7岁到14岁的小学生,男童占一定比例;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群体“最受伤”;自我保护教育及基础生理教育存在空白。

  遭遇性侵对孩子和家庭的影响是巨大的,孩子一辈子都难以摆脱阴影,影响对自已、对他人和对世界的看法,不仅破坏了安全、信任,还会导致遇到更多负面事件、违法犯罪。

  无论是男孩女孩,性侵害对其身体尤其是心理的伤害,几乎伴随一生。但性安全教育的缺失,也让他们遭遇侵害时不知如何应对。如果他们曾经上过一堂防性侵课,如果他们的父母曾经接触过相关知识,如果他们的老师曾接受过相关培训,这一切,或许就会不一样。

  早在2005年,我就自费发起公益项目“春风计划”,创办春风网(“中国性侵害预防网”),现发展为“心理创伤援助公益平台”。

  十年来,“春风计划”汇集了数十名博士、硕士及数百名专业爱心人士,为2000多人次提供了直接的心理、法律等援助,公益讲座、培训过万人次,通过“春风网”等间接受益者过百万。

  如何让孩子远离性侵害困扰?这就是我们“春风计划”的重要使命之一。多年来,在为性侵遭遇者及其家庭进行援助的实践中,我和我的团队将很大部分精力放在了儿童(包括留守儿童)的性侵问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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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侵阴影是一生的“定时炸弹”

  晶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虽然色魔受到了法律的惩处,但遭受性侵后的孩子却极少能接受专业的心理干预。性侵害给孩子带来的伤痕有多深?我们该如何帮助他们?

  隋双戈:今年还没过完,我就已经接触了几十例遭遇性侵的少年儿童个案,年龄最小的只有几个月,地域从城市到乡村,从沿海到内陆都有。常见的情况是孩子承受很大的隐性压力,家长承受着更多的内外压力,都会出现各种心理、生理、行为反应。

  与地震、事故、人际冲突等事件引发的心理创伤相比,性侵创伤的影响最为严重和深远。儿童遭遇性侵,影响一生,并持续影响她(他)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平时 会表现在情绪、行为、为人处事态度等方方面面的变化,且有可能在受害数月,甚至几年、十几年后才因某事的触动而爆发,连当事人自己都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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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接触的一个案例中,年近30岁的晓玲(化名),与谈了两年的男友同在深圳工作。每当男友有亲昵的举动时,晓玲就感到浑身不自在,严重时浑身僵硬、肚子 痛,内心莫名地恐惧。当她向我求助时,我请她先梳理最近一次亲密举动时出现的“异常感受”,然后回溯她既往生命历程中的类似状态,一个被她压抑得几乎“遗 忘”的情境蓦然呈现——十来岁时她在老家被表哥性侵。

  未成年人正处在对自己、对人、对世界观念的形成时期,遭遇性侵害,不仅形成了伴随 负面感受的躯体记忆,还扰动了健康人格的形成轨迹,可能会扭曲甚至打断原有的发展路径。安全、信任、控制、自尊、亲密关系等基本需求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 年幼者可能会出现恶梦,退缩、不合群,不愿与成人目光接触,言语中常涉及性;青少年会出现情绪波动、极度自卑、对人不信任、自暴自弃、出现行为问题甚至违 法犯罪。

  在孩子遭到性侵之后,很多家长觉得,大家都不再提就没事了。不提并不代表从此就没事了。这就像人的皮肤表面受到创伤后,细菌、 病毒的同步沾染是看不到的。如果我们不进行创面的清理、消毒,表面的伤口也许会自行愈合,但细菌、病毒不仅不会自己消失,还会不断感染周围组织,小则红肿 热痛,影响功能,大则溃烂并扩散影响到全身其它系统,有失去手臂甚至生命的风险。

  心理的创伤也是如此,如果没有得到适当处理,性侵事件形成的“毒素”就会潜移默化地感染、扩散,影响一个人的整个身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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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安全教育应该从孩子抓起

  性侵害未成年人的黑手无处不在,您认为要让孩子远离性侵害,我们需要做的最重要一点是什么?

  隋双戈:性侵在世界各国都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然而,目前的现状是,仅有两成孩子知道什么是“性教育”,3-12岁孩子的性安全教育基本是空白。

  家长是启蒙者,是性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老师是传道者,是体系化教育的传承人;政府是协调者,是性安全体制机制的引导人;大众是影响者,是性安全生态 环境的受益人;孩子,是使用者,是家国未来的主人。无论哪一个角色,都对儿童性安全环境的构建至关重要,都将影响我们自己和民族的未来。

  性安全教育,是每位父母要传授给孩子的重要一课,要从小抓起。我认为,性安全教育应该纳入义务教育中,让保护自己、尊重他人从孩子抓起,成为基本的文化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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