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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限定幼儿园最高收费标准 严禁另外收取费用

2017-07-09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2 得宝网

核心提示:摘要:  安徽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要求对幼儿园高收费进行约束。

  安徽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要求对幼儿园高收费进行约束。

  
  继这个通知之后,上述部门日前再次联合下发《关于核定全省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最高和最低收费标准的通知》,对幼儿园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

  通知明确:核定全省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最高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2000元,最低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00元。各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主管部门在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时,要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对公办幼儿园评定的等级标准,在成本调查基础上,适当拉开收费差距,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公办幼儿园具体收费标准。同时要严格审批程序,严禁相互攀比。

  据了解,由于该规定涵盖了全省所有公办幼儿园,既包括城市省一级公办幼儿园,也包括农村托儿所,因此收费标准差距较大。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幼儿园收费项目管理,严禁幼儿园擅自立项收费,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任何费用;落实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和收费许可证制度等。

  记者了解到,各级价格、教育等部门目前正加快建立健全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加强对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监管。对幼儿园擅自立项收费、分解项目收费、提高标准收费以及在正常开园时间内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等行为,将予以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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