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27日)从南京市教育局获悉,“幼儿助学券”即日起向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幼儿发放。
“幼儿助学券”发放,面向具有南京市户籍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和特困职工家庭在园就读幼儿,以及孤残幼儿、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警察)子女、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子女。上述几类经济困难家庭幼儿,不分城市还是农村,不管就读幼儿园是公办还是民办,一律同步同等享受这一新政策。资助标准按照一般园保育教育费标准,每月发放160元,全年按10个月计算,每个符合条件的幼儿每年可以享受1600元的“助学券”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