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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重要的B超检查

2017-07-05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5 得宝网

核心提示:B超属非侵袭性的检查。全孕期至少应进行4次

B超属非侵袭性的检查。全孕期至少应进行4次。

第一次7-8周进行,主要确定是否为宫内孕,有无胎芽及胎心,是否为多胎,排除宫外孕、葡萄胎等。

第二次11-14周进行,检查NT和CRT,进一步确定孕周。

NT:胎儿颈部透明带厚度,它是预测胎儿染色体有无异常的软指标之一。如果超过3mm,常提示有不良胎儿的可能。

CRT:头臀径,从胎儿头部到臀部的长度,表示胎体纵轴平行测量最大的长轴,用来计算8-13周的孕周目前认为是最准确的。 孕周=头臀径+6.5(只适用于8-13周,用于确定孕周和胎儿大小)。

第三次22-24周进行,系统筛查,排除胎儿形态方面的异常。需要关注这几个数值:

BPD-双顶径:胎儿头部从左到右最长的部分。孕5个月后,基本与怀孕月份相符,即孕7个月时约为7.0cm,孕8个月时约为8.0cm。之后。每周增长均约0.2cm。

HC-头围:绕胎儿一周的最大长度。

FL-股骨长:股骨是人体最大的长骨,指大腿骨;股骨长即指大腿骨长度。

AC-腹围:胎儿腹部的周长。胎儿腹围偏大,表示胎儿比较胖,胎儿腹围偏小,表示胎儿小。

AMN-羊水:子宫羊膜腔中保护维持宝宝发育所需液态环境的液体。B超报告单中羊水范围数值有MVP、AFI。MVP在3-7cm为正常,AFI在8-18cm为正常。

FM-胎动:B超于孕8-9周就可见到胎动。有、强为正常,无、弱可能胎儿在睡眠中,也可能为异常情况,要结合其他项目综合分析。

S/D、PI、RI:都是测定脐动脉血流阻抗(显示胎儿与胎盘之间循环状况)的指标。

第四次28-34周进行,除了观察胎儿的成长发育外,进一步做系统筛查,排除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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