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孕妇的腹部、腰骶部,妇女的乳头禁刮。
2、白血病患者,血小板少者慎刮。
3、心脏病出现心力衰竭者、肾功能衰竭者,肝硬化腹水患者,全身重度浮肿者禁刮。
4、下肢静脉曲张,刮拭方向应从下向上刮,用轻手法。
5、凡刮治部位的皮肤有溃烂、损伤、炎症都不宜用这种疗法,大病初愈、重病、气虚血亏及饱食、饥饿状态下也不宜刮痧。
1.病人取舒适体位,充分暴露其施治部位,并用温水洗净局部。
2.用边缘光滑的汤匙(或调羹、硬币等)蘸上麻油(菜油、花生油、豆油或清水均可),在需要刮痧的部位单向重复地刮。
3.刮痧顺序一般是由上而下,或由身体中间刮向两侧,或每次都由内向外,不得来回刮动。每次每处大约刮20下,直到皮肤出现深红色斑条为止。
4.刮痧部位通常只在病人背部或颈部两侧。根据病情需要,有时也可在颈前喉头两侧、胸部、脊柱两侧、臂弯两侧或膝弯内侧等处刮痧,也可按照病情需要选择适合的部位刮痧。
5.每一部位可刮2~4条或4~8条“血痕”。按部位不同,“血痕”可刮成直条或弧形。刮痧之后,应用手蘸淡盐水在所刮部位轻拍几下。
6.应用较小的刮匙,可在穴位处施术。常用的穴位有足三里、天突、曲池及背部的一些腧穴。在穴位处刮痧,除了具有刮痧本身的治疗效果外,还可疏通经络,行气活血。本法适用于腹痛、烦乱、胃肠型感冒、暑热恶心,以及因痧所致的肌肉或全身酸痛。
7.下列情况不宜刮痧:身体过瘦皮肤失去弹力者、心脏病患者、水肿病人、血友病或有出血倾向者、小儿及年老体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