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胰岛素:引起流产、早产、死产和其它先天性畸形。
33、黄体酮:使女胎男性化。
34、可的松和强的松:致胎儿唇裂、腭裂。可的松还可致胎儿无脑、早产、早死。
35、孕酮、睾丸酮:引起胎儿外生殖器畸形。
36、维生素D:大量服用,可致胎儿高钙血症和智能发育迟缓。
37、维生素K:大量服用,可引起高胆红素血症、核黄疸。
38、维生素B6:大量服用,可使新生儿产生维生素B6依赖症、抽搐。维生素B6的衍生物脑复新,在动物实验中引起裂唇,亦应慎用。
39、多种维生素:如果在妊娠头三个月内服用,婴儿患难与共神经系统缺陷症的危险性高达60%。
40、丙脒嗪:致胎儿四肢畸形。
41、抗疟药奎宁、氯化奎啉、乙胺嘧啶:能致脑积水、脑膜膨出、腭裂、肾停止发育或畸形、视网膜损伤。
42、扑尔敏、敏可静、安其敏、苯海拉明、乘晕宁等抗过敏药:除有潜在的致腭裂、唇裂、缺肢作用外,还可使肝中毒及脑损伤,抑制新生儿呼吸。
43、氟脲嘧啶、环磷酰胺:可使胎儿四肢、上腭、外鼻、泌尿道畸形,以及死亡。
44、氨基喋呤:致胎儿无脑、脑积水、脑膜膨出、唇裂、腭裂或四肢畸形。
45、羟基脲和白消安:致胎儿多发性畸形。
46、白血宁:引起中枢神经系统损伤、无脑。
47、6-巯基嘌呤、丙酸睾丸酮、L-门冬酰胺酶:致胎儿畸形。
48、苯丁酸氮芥:能引起肾、输尿管缺损。
49、噻替哌、5-氟硫脲嘧啶、丝裂霉素C、秋水仙碱;致胎儿死亡。如果是在妊娠第16周后使用这些抗肿瘤药物是比较安全的。
50、双香豆素类药物:可致胎儿皮肤出血斑、脑障碍、胎盘早剥、骨和颜面畸形、智力低下或胎儿死亡。
51、抗真菌类药物两性霉素B、灰黄霉素、制霉菌素、克霉唑:对孕妇的神经系统、造血系统、肝肾功能有严重不良反应。灰黄霉素还导致流产和畸胎。
52、氨苯蝶啶(三氨蝶呤):对孕产妇有肝损害、改变血象。
53、氯噻酮:对胎儿的不良影响。
54、速尿灵:对孕妇和产妇产生恶心呕吐、腹泻、药疹、瘙痒、视力模糊、体位性低血压甚至水与电解质紊乱。
55、利尿酸:可引起暂时性听力减退,有时可发展为永久性耳聋。
其他:酒精中毒孕妇娩出的新生儿可呈戒断样抑制状态;酒精可致胎儿多发性畸形。使用避孕药者应在彻底停药半年以后再孕,方可避免因用药不当而引起的畸形或痴呆儿出生。
以上药物在妊娠期限都要禁用或慎用,非用不可者,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要做到用药单一、剂量小、时间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