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皮埋术(皮下埋植避孕药剂术)
皮埋术是近年来采用的一种高效、长效、可逆的避孕方法。凡身体健康,年龄在四十岁以下的已婚妇女均可采用此种方法避孕。特别适应长期避孕、多数放环掉环、不能按时服避孕药,以及生殖器官畸形的妇女。但术前必须经医生检查是否有不宜做皮埋的禁忌症,排除是否早孕。皮埋剂一般埋在左手前臂内侧皮下。
哺乳期妇女产后6个月可做皮埋术,一般不会影响小孩生长发育,术后半后左右部分妇女可能月经不太正常,以后逐渐会好转,如果身体长时间不适或月经不正常应找医生检查治疗,并考虑是否继续采取皮埋避孕。
五、人工流产术
人工流产是一种避孕措施失败的补救手术。人工流产分药物流产、吸宫流产和钳刮术。药物注产适应于妊娠49天以内的人流对象,但药物流产必须要在能做人工流产手术的医院服药,因药物流产有时会造成流产不全,需要做清宫手术。吸宫流产适应于妊娠11-13(3个月)的人流对象。
流产术后一周内有阴道少量流血,如10天后阴道流血仍淋漓不净、发烧或一周内阴道流血较多,要到手术单位找医生检查治疗,是否有感染或流产不干净等现象。
术手要注意阴部卫生,不能盆浴,以免水流入阴道,造成术和盆腔感染等病症。一个月内不要同房。
六、引产术(中期妊娠引产)
引产适应于13-27周(4-6个月)的孕妇,一般是不做性别鉴定,要求终止妊娠的;或患有心脏病、肾脏病、血液病不宜继续妊娠者;或产前诊断发现胎儿畸形或患有遗传性疾病的孕妇,引产不能在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做,都要到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做,历遇异常情况,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没有输血、抢救设备、不使于处理异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