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哪些孕妇应行剖宫产?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很多女性都希望可以顺产,以最健康的方式迎接宝宝的到来,但一些特殊情况下是需要做剖宫产的。那么哪些孕妇应行剖宫产呢?

众所周知,阴道分娩是一个正常的生理过程,但是在病理状态下,如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危及到母儿的安全时就必须行剖宫产术。但是近年来我国剖宫产率逐年上升,2012年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剖宫产率已经达到55%左右,甚至有些地方已经达到79%,这些剖宫产手术中很多不乏是不具有剖宫产手术指征的。
为了规范剖宫产手术及剖宫产指征,我国妇产专家们参考美国妇产科医师协会和加拿大妇产科医师协会制定的剖宫产指南,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制定了剖宫产的专家共识。
需要行剖宫产的情况
1、产妇方面:出现衰竭,重度妊娠中毒症,高龄初产(35岁),有剖宫产史,骨盆狭小或畸形,盆腔肿瘤阻碍胎头下降或影响宫缩,有严重阴部疤痕或外阴静脉曲张,软产道畸形(如双宫颈双阴道),分娩时出现难产,妊娠合并各种心脏病,孕妇患糖尿病时胎头过大,引产失败及母亲有淋病等。
2、胎儿方面:胎位异常,胎儿窘迫,珍贵胎儿或胎儿畸形无法经阴道分娩,前置胎盘,胎盘早剥,脐带脱垂,脐带过短,羊水过少或被胎便严重污染等。
剖宫产手术的指征
指胎儿不能或不宜经阴道分娩,如果经阴道分娩可能会对母儿造成一定的伤害。具体包括:
1、胎儿窘迫:指妊娠晚期因合并症或并发症所致的急、慢性胎儿窘迫和分娩期急性胎儿窘迫短期内不能阴道分娩者。
2、头盆不称:绝对头盆不称或相对头盆不称经充分试产失败者。
3、瘢痕子宫:二次及以上剖宫产术后再妊娠者;既往子宫肌瘤剔除手术穿透宫腔者。
4、胎位异常:胎儿横位或初产足月单胎臀位(估计胎儿体重大于3500g者)、足先露。
5、前置胎盘及前置血管:胎盘部分或完全覆盖宫颈内口者及前置血管者。
6、双胎(多胎)妊娠:第一个胎儿为非头位;复杂性双胎妊娠;连体双胎、三胎及以上的多胎妊娠应行剖宫产。
7、脐带脱垂:胎儿有存活可能者,评估不能迅速经阴道分娩,行急诊剖宫产术以尽快挽救胎儿。
8、胎盘早剥:胎儿有存活可能,应监测胎心并尽快行急诊剖宫产术娩出胎儿。重度胎盘早剥,胎儿已死亡,也应行急诊剖宫产术。
9、孕妇存在严重的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重度子痫前期或子痫、急性脂肪肝、血小板减少、重型ICP等情况不能承受阴道分娩者。
10、糖尿病孕妇估计胎儿体重>4250g者。
11、孕妇要求:是不可回避的,为了避免更多的医疗纠纷,结合国外经验,作了必要说明:
孕妇要求剖宫产本身并不是剖宫产的指征,患者强烈要求手术的时候要做病历记录;
要告知患者剖宫产术的利与弊;
医生有权拒绝,剖宫产术作为次要的选择,经过试产失败再行剖宫产。
剖宫产手术的时机
1、择期剖宫产术:有计划的情况下对病人进行剖宫产,除了双胎和前置胎盘的情况下,择期剖宫产应该在39周之后进行。
2、急诊剖宫产术:指严重威胁到母儿生命的紧急状况下的剖宫产手术。
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结束分娩,这里不限制一个具体的时间也是为了避免更多的医疗纠纷;
需要产妇与家属配合;
新生儿科和麻醉科等相关科室医护人员的配合与沟通。
剖腹产后有哪些注意事项?
1、妊娠晚期要防止腹部受挤压。为预防发生瘢痕处裂开,必须注意保护,不能受到挤压。妊娠晚期在日常生活中,乘车、走路等要避开人群的拥挤,家务劳动要适当,睡眠应仰卧或侧卧,性生活应有节制,避免腹部受到撞压。
2、发生腹痛及早就医。瘢痕子宫到妊娠晚期有的会出现自发性破裂,腹痛是主要表现。由于子宫瘢痕愈合不良随妊娠月份的增加,宫内压力增大,虽无任何诱因,子宫也可从其瘢痕处胀发而破裂。子宫破裂时可出现轻重不等的腹痛,有时腹痛虽轻但子宫已破裂,必须提高警惕。
3、宜提前住院待产。瘢痕性子宫越接近产期,破裂的危险越大。为预防发生子宫破裂或胎儿死亡,应提前两周住院待产,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再次分娩应以剖腹产为宜。第一次剖腹产术后再孕的产妇,第二次分娩有80%做剖腹产,这比阴道分娩安全。再次剖腹产的手术时机要选择适当。过早,胎儿不易存活;过迟,易造成子宫破裂或死胎。只要胎儿发育成熟,便可进行手术,不必非等到临产才做手术。
5、注意胎动情况。胎动是胎儿在子宫内发出不规律的活动,胎动的快慢是胎儿在宫内安危的早期表现之一。一般于妊娠期每小时要有3~5次或一天 (12小时)至少要有10次以上的胎动。剖腹产术后,带有伤痕的子宫如果有轻微的破裂及胎盘的异常,均将导致胎儿死亡。这时胎心音消失。胎儿死亡前的 24~48小时,先有胎动减慢或消失。因此注意胎动变化可提前发现胎儿的异常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6、再次剖腹产时,应行输卵管结扎。剖腹产手术分娩,一人仅能做两次。为保证母亲的健康,在第二次剖腹产手术的同时,要做输卵管结扎,以达绝育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