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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的副作用,哪些情况必须剖宫产

2010-09-17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77 得宝网

母体方面
* 孕妈咪骨盆狭窄或骨盆腔肿瘤,阻碍产道时。
* 孕妈咪有两次以上胎死腹中、婴儿死亡和不良产科病史。
* 孕妈咪以前因子宫颈闭锁不全而接受永久性缝合手术者,适宜剖宫产。
* 孕妈咪曾有过骨盆骨折或罹患小儿麻痹,其骨盆会变形而变狭窄,需剖宫产。
* 孕妈咪以前曾做过子宫的手术如剖腹产、子宫肌瘤切除手术、子宫切开术或子宫成形术。
* 出血:如前置胎盘、胎盘早期剥离、子宫破裂、前置血管等出血,宜进行剖宫产。
* 孕妈咪为35岁以上的高龄初产妇。

胎儿方面
* 胎位不正:如臀位、横位。
* 胎儿窘迫,胎心音发生变化或胎儿缺氧,出现胎便。
* 胎儿过重:胎儿预估体重超过4000克时,如经阴道分娩常会发生难产、胎儿外伤(如骨折或臂神经丛伤害),采取剖宫产较安全。
* 胎儿过小:胎儿预估体重小于1500克时,剖宫产较安全。
* 子宫颈未全开而有脐带脱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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