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物质对人体的危害
有毒物质对人体的危害主要为引起中毒。毒物一次短时间内大量进入人体后可引起急性中毒;小量毒物长期进入人体所引起的中毒称为慢性中毒;介于两者之间者,称之为亚急性中毒。
毒物引起的中毒易造成多器官、多系统的损害如常见毒物铅可引起神经系统、消化系统、造血系统及肾脏损害。慢性中毒主要表现为造血系统的损害。

此外,有毒化学物质对机体的危害,尚取决于一系列因素和条件,如毒物本身的特性(化学结构、理化特性),毒物的剂量、浓度和作用时间,毒物的联合作用,个体的感受性等。
总之,机体与有毒化学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中毒后的表现千变万化,了解和掌握这些过程和表现,无疑将有助于我们对化学物质中毒的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