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说,育龄妇女就是合适生小孩的年龄段的妇女的统称。
系统的说,育龄妇女即处于生育时期的妇女(理论上一般指妇女截止统计点处于15~49周岁,不管未婚、已婚和丧偶,但在实践中,逐人监控时,是从婚龄即20周岁开始的,特别是统计、监控已婚育龄妇女,这些都用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其中,20~29岁属于生育旺盛期。、育龄妇女指的是生育期妇女。生育期又称性成熟期,是女性一生中的黄金时期,也是最重要而又最繁忙的阶段。她们要经历结婚、怀孕、分娩、产褥及哺乳等特殊生理过程。这些生理过程中若不注意保健,将直接影响妇女自身的健康,还会影响胚胎的发育和下一代的健康。本书介绍了育龄妇女生理、心理、新婚期保健、孕产期保健、非孕期保健、计划生育、常见病防治等知识,以提高育龄妇女自我保健能力,促进健康。
育龄妇女年龄构成 育龄妇女年龄构成的共同特点是:低年龄段人口所占比重大,育龄妇女年龄构成年轻,处于生育旺盛时期的妇女比重大。在自然生育的状况下,这种年龄构成预示着生育率将呈上升的趋势。育龄妇女年龄构成的另一特点是,相临年龄段之间人数差异较大。1982年,25~29岁组的育龄妇女是304736人,其所占比重在各年龄组中居第二位,而该年龄组的生育率最高,因此导致1981年、1982年的生育率有所上升。20~24岁组育龄妇女是235267人,所占比重相对于临近的两个年龄组小,这是致使1983~1986年生育率下降的重要因素之一。15~19岁组育龄妇女有396117人,是人数最多的年龄组,则是1986年后育龄妇女生育率有所上升的重要原因。
育龄妇女信息系统(WIS)基础数据结构与分类代码的标准化是实现全国各地育龄妇女信息系统之间以及育龄妇女信息系统与其他信息系统之间资源共享,促进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育龄妇女职业分布 1981年,青岛市育龄妇女以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劳动者、运输工人和有关人员最多,这部分人员主要从事体力劳动,占全市在职妇女的4/5强。市区育龄妇女从事脑力劳动和轻体力劳动为主的职业者的比重明显高于县区。1990年,全市育龄妇女从事农、林、牧、渔业劳动者的比重为64.16%,产业、运输工人占21.30%,两者相加共占85.46%。市区育龄妇女从事脑力劳动和轻体力劳动为主的职业者占37.71%,县(市)、区为5.95%,市区明显高于县(市)、区;从事农林牧渔业劳动和产业劳动等较重体力劳动为主要职业的育龄妇女市区占68.13%,县(市)、区为94.07%,后者比前者高出2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