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越来越猖獗的鸦片走私贸易,导致支持满清帝国富甲天下的白银,由内流变成外流。清道光十八年(1838),鸿胪寺卿黄爵滋请禁食鸦片的奏章,是打动鄙吝的道光帝倾向禁烟的由头,不妨再引一次:“盖自鸦片流入中国,道光三年以前,每岁漏银数百万两。其初不过纨绔子弟习为浮靡,嗣后上自官府搢绅,下至工商优隶,以及妇女僧尼道士,随在吸食。粤省奸商,勾通兵弁,用扒龙、快蟹等船,运银出洋,运烟入口。故自道光三年至十一年,岁漏银一千七八百万两;十一年至十四年岁漏银二千馀万两;十四年至今,渐漏至三千万两之多。福建、浙江、山东、天津各海口,合之亦数千万两。”(据清末王之春《国朝柔远记》卷八略引。)据记载,道光三年(1823)以前,满清出口盈余仍有银二千六百万两左右,至此却反而外流至少四千万两,换来的是“槁人形骸、蛊人心志、丧人身家”的鸦片。当然,银贵钱贱,不加赋而税增,不涨价而货昂,民穷财尽,比起老百姓造反还是最好的前景。
不消说,黄爵滋的这道奏章,数落鸦片危害的层面,漏掉了皇亲国戚、八旗子弟、宫女太监,而此类正是挥霍国帑的烟鬼主体。他们率先造成的贪污腐化,怎样掏空了满清的府库,不是更值得追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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