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六个方面,其变化关系可以概括为四项,即在配伍应用的情况下:
(1)有些药物因产生协同作用而增进疗效,是临床用药时要充分利用的;
(2)有些药物可能互相拮抗而抵消,削弱原有功效,用药时应加以注意;
(3)有些药物则由于相互作用,而能减轻或消除原有的毒性或副作用,在应用毒性药或剧烈药时必须考虑选用;
(4)另一些本来单用无害的药物,却因相互作用而产生毒性反应或强烈的副作用,则属于配伍禁忌,原则上应避免配用。
基于上述,可知从单味药到配伍应用,是通过很长的实践与认识过程,逐渐积累丰富起来的。药物的配伍应用是中医用药的主要形式。药物按一定法度加以组合,并确定一定的分量比例,制成适当剂型,即为方剂。方剂是药物配伍的发展,也是药物配伍应用的较高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