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以上病例我们可以看出,如果临证中不仅做到方药对证,还要强调服药方法,“一剂知二剂已”并不是可望不可及的。分言之有以下3点启示:
不可过药,安全第一。唐代大医孙思邈说过“人命至重,有贵千金”,所以医生要“胆欲大而心欲小,智欲圆而行欲方。”仲景书中反复强调“停后服,不必尽剂”,就是为了避免出现他书中很多地方提到的过药伤正,不仅不能愈旧病,而且带来新病,甚至伤及生命的情形。如“一服汗者,停后服。若复服,汗多亡阳,遂虚,恶风烦躁不得眠也”(38条大青龙方后注)。笔者开方后会告知患者,得效后,余药勿服,停药观察,或者及时与医生沟通,开药后嘱咐患者出现什么情况需要“停后服”是迅速取效的前提。因为希望药物迅速起效,就必须开有力量的药,药过则会伤正。古人有言“欲用其利,必先预知其弊”,所以强调“得效后,余药勿服”是重要而且非常必要的。另外,久煎也是为了安全,方中附子、细辛据研究久煎可以去除毒性,保留有效成分,故笔者采用的煎药法均为汉代的大锅、久煎、一次煎法,临床未见不良反应。
治,以知为度,后服促其间。治疗是为了去病的,在辨证正确的情况下,没有出现预计的治疗效果,也没有出现不良反应,患者的感觉是不温不火、和没有吃药一样。在这种情况下,一日一服的常规服药方法是注定不会快速起效的,而不能快速起效有时会贻误治疗时机。《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言“故邪风之至,疾如风雨。故善治者治其皮毛,其次治肌肤,其次治六腑,其次治五脏。治五脏者,半死半生也。”即是告诫后人要抓住治疗时机的。上诉患者二诊的第一天和第二天所服药物是一样的,第一天没有反应,而第二天大效就说明了“促其间”、“以知为度”服药方法的重要性。“以知为度”见于《伤寒论》247条麻子仁丸方后注,知的意思在《简明实用伤寒论词典》中128页解释为:痊愈之意,笔者认为解释为“得效”会更符合原文的意思,“以知为度”的意思就是得效后就不必再加,或者不必再服了。使用丸剂未效需要“渐加,以知为度”,服用汤剂未效则需要“后服小促其间……服一剂尽,病证犹在者,更作服……服至二、三剂。”吴鞠通在《温病条辨》中提到银翘散的服法为“病重者,约二时一服,日三服,夜一服……病不解者作再服。”可谓善学仲景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