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的一天,《中国中学生报》编辑吴若梅接了一个冗长的电话,是一个高一男生打来的,他的目的是要向吴若梅宣告:我要和异性发生性关系,马上!
行啊。吴若梅不动声色地回答,可是,为什么呢?
我周围的同学都有了,那我也得有。男生说。行啊。吴若梅还是那种缓慢的语调,那你和谁啊?
和我女朋友啊!男生理直气壮。
好啊。可是如果你想和女朋友发生这种关系,那就得有个长远打算吧?你爱她吗?打算和她结婚吗?
我们俩长不了,高考完肯定分手。
哦?为什么?
我根本不喜欢她。但是我们班男生都有女朋友,我也得找一个就找了她。她特别喜欢我。
那这事儿你和她商量过吗?
没有。但我知道如果我强烈要求,她一定会同意。她特别喜欢我。
可是你想过没有,如果你将来的妻子,在结婚前和别人发生过性关系,那你……
那绝对不行!没等吴若梅说完,男生斩钉截铁地接道。
哦,那你想,你将来肯定要和这个女朋友分手,如果她将来碰到一个和你有一样想法的丈夫,那你不是把她害了吗?
嗯……那也是……男生犹豫了半天,又执着地说:那你看这样行不行,我家有钱,我去找小姐行不行?
行啊!当然可以。吴若梅心里咯噔了一下,但声音还是很平静:可是找小姐,你要考虑到安全问题。即便采取了安全措施,也不能保证百分之百不出问题呀……如果这些我们都不考虑,还有法律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