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认为音乐对人是有教育作用的,“以乐人”,可以使人为之“悦喜”,用音乐来陶冶人的情操;对自然的功能作用而言,“以乐天地”,可以使天地为之“和”;对于治乐者本人来讲,上士为了“度世”,修身养性到达“无为”之境界;中士是为了“和乐俗人以调治”,以音乐为社交手段,进行人际交往;下士则是为了“召食”糊口,作为谋生手段。对音乐与社会、音乐与刑罚的关系而论,则是止械斗断奸邪,兴道德制逆恶。
道教的乐器
道乐的法器(乐器),也为道徒修炼养生所用。在道教音乐中,最早使用的法器有钟、磬、鼓、铃等。在葛洪的《抱扑子·道意篇》中有云:“撞金伐革,讴歌诵跃,拜伏稽首,乞求福愿。”可以看出,那时即用了乐器来“乞求福愿”,进行修炼养生。金、革的运用,早在春秋战国就非常广泛,它在民间巫仪活动中也广为运用。

道教继承了“巫以歌舞降神”的传统,在课诵中,也是金钟玉磬,依次时鸣,行道上讲,悉先叩击。同时,这些法器,在道士心中有着神圣的地位,它具有通神避邪的双重功用。磬口向上,谓之其声能上九霄,通达天庭;钟口向下,其声能召唤地府诸神;钟鼓齐鸣,万物苏醒,法力所致,功德圆满。道教徒正是运用这种音响,祈求上苍,召唤神灵,求得功德圆满,得道证真,实现养生的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