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病情危险,或可能出现险情的新生儿都属高危新生儿,通 常有下述几种:
(1)如孕妇有严重疾病(心脏病、糖尿病、严重妊高症、严重 肾脏病、贫血、败血症)所生的新生儿。
(2)出生体重不满2 500克的宝宝(早产儿、小样儿、过期 产儿)或出生体重超过4 000克的巨大宝宝。
(3)手术产的新生儿,包括负压吸引、产钳、臀位牵引、剖腹 产的宝宝。
(4)任何原因引起宫内或产时有窒息的新生儿。
(5)患有心脏和肺部疾病的新生儿(宝宝的症状有呼吸急 促、呼吸暂停、呻吟、紫绀或苍白、胸骨下吸人性凹陷等)。
(6)具有神经系统症状的新生儿,如激惹、兴奋、尖叫、抽痉 等。
(7)有呕吐、腹胀、便血或他处出血的新生儿。
(8)有严重畸形的新生儿,有产前感染可能(如羊水早破、 产程延长)的新生儿,有早期出现黄疸或严重黄疸的新生儿等。
对高危新生儿,应该留在新生儿抢救中心或重点护理区,以 对新生儿连续不断地监护,及进行有效地抢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