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是由结核杆菌引起、经呼吸道传播的慢性传染病,主要通过病人咳嗽、打喷嚏或大声说话时喷出的飞沫传播给他人。学校是人群高度集中的场所,学生又处于生长发育阶段、身体免疫机能不够完善,自我保护意识差,对结核病的抵抗力较弱,加之当前学生升学压力大,学习任务繁重,生活不规律,体育锻炼少,受到感染后很容易发病,因此,学生阶段是结核病的一个发病小高峰。近年来,我国部分省份先后报告多起学校发生结核病暴发疫情或聚集性病例,我省从日常疫情监测中也经常见有学生结核病例发生。
为了减少学生结核病,避免学校发生结核病暴发疫情,学校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开展经常性结核病防治宣传活动,把结核病防治知识纳入学校的健康课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活动,提高在校师生的结核病防治知识和对结核病的警觉性;二是及早发现并治愈学生肺结核病患者。对学生和教职员工中发现咳嗽咳痰2周以上及咯血或血痰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要督促其到当地的结核病防治机构接受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治疗;同时学校要认真落实晨检制度和开展对因病缺勤学生的追查,发现结核病要及时报告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要积极配合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提出的对肺结核密切接触者的筛查和检查工作,定期开展对全校学生、教师和职工的结核病预防性体检;三是保持校内卫生,教育学生不随地吐痰,加强学校环境卫生的清扫和消毒,特别要注意教室和集体宿舍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新鲜,减少结核病感染和传播的机会;四是要加强学生体育锻炼,要注意劳逸结合,防止过度疲劳,注意膳食营养,增强体质,提高身体抵抗力。
学生一旦患病,被确诊为传染性肺结核的要实行休学,由家庭所在地结核病防治机构负责病人的治疗和管理,传染性消失后,凭结核病防治机构的诊断证明方可复学;非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在治疗期间可以继续上学,其治疗由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负责,或在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指导下,由校医负责,执行督导化疗,确保规则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