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某阶段禁用的抗生素:妊娠早期即妊娠12周内禁用氯霉素、乙胺嘧啶、利福平、磺胺药等,妊娠28周后禁用氯霉素、乙胺嘧啶、磺胺药和呋喃旦啶等药物。因为氯霉素、利福平、乙胺嘧啶可致胎儿尿道和耳道畸形、耳聋、肢体畸形、脑积水、死胎及新生儿死亡。磺胺药可致新生儿黄疸及溶血性贫血,呋喃旦啶可致新生儿溶血。

如果认为使用抗生素就可以使病快些好,那就错了。长期服用抗生素,人们都会形成一种习惯,好像抗生素就是一天三次,一次一片,形成固定模式。每种抗生素的用药剂量都是有科学规定的,如果加大用量,就会导致副作用的产生,甚至有生命危险,因此必须要严格按照说明书上的剂量服用抗生素药物。
如果想观察孩子的发育情况要等到12周以后,通过B超检查或羊水的检查可以进行判断。这两种方法对胎儿都是没有影响的。